品味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的视野一定开拓了不少,这时最关键的读后感不能忘了哦。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白话文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培根随笔》读后感优秀4篇,您的肯定与分享是对小编最大的鼓励。
在这数十篇随笔中,《论美》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这是一篇关于“美”的经典之作,语言简洁,内涵深刻,充满哲理。“美”本身是个很广泛的问题。世界上没有一个人是十全十美的,所以,不要抱怨自己外在的缺陷,只有内在的美才是永恒的美。美德重于美貌,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美才能真正发出光辉。文中有这样一句话:“形体之美要胜于颜色之美,优雅行为之美又胜于形体之美。”行为之美,指举手投足的动作神态,是后天的,在三者中最高。
因此我想,人的外表固然重要,但如果没有内涵,光有外表,只是一个躯壳,行尸走肉,又怎么能算得上是美丽呢?所以,人是因为可爱而美丽,而不是因为美丽而可爱。如今,有些人只注重外表的美丽,而忽略了内在,他们虽然具有美貌,却由于缺乏优美的修养而不配得到赞美。所以一个打扮并不华贵却端庄严肃而有美德的人是令人肃然起敬的。
人是没有十全十美的,而且每个人的理想与信念不同,当然,所追求的事物和追逐的梦想也各不相同,不可把自己的喜好强加在别人身上,也不能依照自己的喜好来评判他人。况且人是有两面的嘛!应多看看别人的优点,吸取精华之处来弥补自己的不足,为将来漫漫人生路打下坚实的基础。
因此,把美的形貌与美的德行结合起来吧。只有这样,每才会放射出真正的光辉。
刀光剑影的英雄故事,是否真的如其表面那段正义?
——题记
人们总一味沉溺于理想中那些形形色色的英雄情怀,更为那些惊心动魄的故事所如痴如醉。
历史的画卷总是由仇恨与复仇交织绘成。其中最著名的当属伍子胥为父报仇的故事。当年,平王被奸臣费无忌盅惑,诛灭伍家,伍家上下除伍子胥外无一幸免。于是伍子胥便踏上慢慢复仇之路。当对国家的忠诚与对家族的使命相冲突时,家族使命已远远高于一切。几经周折,终于以胜者姿态踏上楚国土地的伍子胥发现平王已死,不仅对城内无辜百姓进行屠杀,而且连平王尸体也不放过,硬生生从墓穴中施出,进行鞭尸。看到此,人们一面为伍子胥成功的复仇感到庆幸,但又不得不疑惑,伐楚?鞭?这是否还是君子复仇?这与那些只有采取下流行径的小人还有何分别?
而在莎士比亚笔下的哈姆雷特也是一个经典的复仇人物,可他的复仇却有别于伍子胥。父王暴病而死,叔父夺权,母亲改嫁,朝纲混乱,百姓更是生活在水生火热中,当哈姆雷特得知是叔父害死父亲,复仇的火焰越燃越烈。他的复仇不仅是为死去的父亲还一个公道,更肩负着民族危之的重大责任。培根曾说:“只有为国家公益而行的复仇,才是正义的。”我认为哈姆雷特的复仇更倾向于为国家公益,这于伍子胥的私仇,这样的复仇就显得更加正义,也更能被人们所接受。
复仇的根本目的不仅仅是为了让对方受苦,本应的目的则是让对方意识到错误。再回到之前所谈到关于伍子胥的故事,他多年来对信念的坚持固然,值得我们学习,但一个人心中对当年仇恨也此念念不忘的人,又怎么能让那个本可以愈合的伤口愈合呢?不仅我们大家,历史上的英雄豪杰,对这一类事件又是否应思量一下呢?伍子胥的事,可歌可泣,但却用如此极端的方式去复仇,如此行径之后又是否能平静内心呢?以德报怨是复仇的最高境界,一个视仇恨高于一切的人心中放着太多的包袱,又如何成为一个君子?在盲目崇拜一个英雄之前,他的所作所为又是否真的正义?
当血与泪交织在一起时,一篇篇有关复仇的诗歌渐渐在历史的烟消波静间消散……我不禁思量,复仇的正义性与非正义性。
在阅读《培根随笔》后,大概大家都会想,培根理解感情、事物是如何深刻长远,针针见血。
在随笔中,他更显于口语表达,但是却也生辟难懂,也许是隔了时代的关系吧。他多用引用手法,引用史上众多哲人的话,或点明主题,或对错误的言论进行颠覆,很大胆。而且熟知如此之多的伟人言论,他也必是饱览群书吧,且他对很多的伟人也有行为、人平的了解,包括他们的成功、感情,似乎都非常清楚,而且对此也作了描述、分析、论证,书中也引用过各国各地区各民族的谚语,也让人见识大增。培根应该极爱《圣经》,因为随笔中大量提及《圣经》中的人物及言语,而且引用也到位,这既可证明他深厚的文学功底,也可证明《圣经》的名不虚传。
而在真正的内容上,让人更是大获收益。在随笔中的每一篇文章,都感觉深刻到了极点,在一些贴切你内心的东西时,更是犹如一把利剑,越加锋芒,插进你的内心,并像某种生物在你的内心越钻越深,把你的某些不敢承认的情感心理曝露出来,但之后你又觉得心安理得,并开始决定摆脱它。例如,在《论嫉妒》中,他对哪些人容易嫉妒就作了精确的分析和细致的描写,无德者,好打听闲话者,无法克服缺陷的人,等等。在这些人中,差不多都不是什么说得上口的,我也有过嫉妒,大家都有过。但嫉妒也不就正如《圣经》中所说的“凶眼”。有利有害,嫉妒也可使人拥有上进心。
我则最喜欢书中这句话——一个本该秉承天意,追求高尚目标的人,却一事不做而只拜倒在一个小小的偶像面前,成为自己感观的奴隶,而上帝赐以人眼睛,本该有更高尚的用途的。当我深入它,我更为自己以前的某些行为感到懊悔与不耻。我想我从小就自负,却到现在变成嫉妒他人,我是该反省了。我认为自己应去追求更高尚的东西——虽然现在的自己并不高尚,而且想要高尚也并不容易。
在《论友谊》中,他只就君主帝王来说明友谊,而且在他的短文中,说明也多是举君主帝王,为什么?而且在多篇短文也与国家、君王、政治有关,如《论叛乱》《论贵族》《论宫廷表演和狂欢仪式》及《论帝王》等,这又是为什么?
他为何对事物有如此深刻见解、精辟总结,是他饱览群书,还是亲身经历或想经历吧?
弗兰西斯。培根,是英国文艺复兴时期最杰出的文学家、哲学家、思想家、科学家,它不仅仅在文学、哲学成就显赫,在自然科学领域里同样建树颇丰,被誉为"法律之舌"、"科学之光",马克思称他为"英国唯物主义和整个现代实验科学的真正始祖"。
《培根随笔》是英国随笔文学的开山之作,以其简洁的语言,优美的文笔,透彻的说理,迭出的警句,成为世界文学史上最伟大的散文作品之一,共58篇,内容却涉及了政治经济、宗教、爱情、婚姻、友谊等方面,都结构严密,行文紧凑。《培根随笔》短小精悍,力求最短的篇幅摆足事实,讲清道理,具有诗的凝练和谨慎布局。
我最欣赏的是"谈礼貌"这一篇"凡是笃实的人,必须要有过人的才华,就好像不用装饰的宝石,必须非常珍贵一样。"从这句话中,我觉得礼貌是如此珍贵,中国早在孔子时就世世代代相传:"己所不欲,勿施于人"、"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无欲速,无见小利。欲速,则不达;见小利,则大事不成。"等。文明时代的今天,我们更要学会礼貌、学会用礼貌。不论是对老师、对父母、对同学、对身边人、甚至是陌生人,都要有礼貌,因为有他们创造了今天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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