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品读完一部作品后,大家心中一定有不少感悟,写一份读后感,记录收获与付出吧。那么如何写读后感才能更有感染力呢?白话文的小编精心为您带来了《飘》读后感【优秀3篇】,希望可以启发、帮助到大家。
我喜欢唯美的事物,喜欢看韩剧,那是少女最纯真的梦,我也喜欢真实的事物,喜欢看飘,那里有我所缺乏的勇气。每个人的经历都有所不同,而对同一种事物都有自己的诠释。或深或浅,但我认为那都是每个人生命最珍贵的领悟。
《飘》,其实对于他的感情很复杂,是它伴随着我走过了刚入大学的艰难日子,那是对于刚上大学的我,感觉一切都好陌生,还好有了它。
对于飘的感情我想用恋人之间经常用的一句话,我喜欢它就是喜欢她的所有,她的缺点和她的优点,对于它接受它并迷恋它总是显得那么理所当然。喜欢斯佳丽,因为她的勇敢,因为她的现实,还因为她的逃避。这一切我都喜欢。有时候喜欢会冲昏我的头脑,以至于我现在说话都有点语无伦次。
瑞特,一个放荡不羁的、充满魅力的中年男人,他的行为不端、名声不好,但他身上不乏绅士风度,在寂静而又内含危机的那个晚上他不顾一切地救了阿希礼,从中表现出来的侠肝义胆,不由地让人心存敬意。
欣赏他,不是因为他的为人狡诈,而是因为他灵魂中深藏的高尚,尽管他是南方名门望族的不肖子。尽管他是利用战争大发横财的投机商,但是他有着斯佳丽没有的不卑不亢,他外表冷酷但内心炽热,他性格复杂且难以捉摸,在斯佳丽眼中他曾是污辱她的流氓,她从不把他放在心上,更不会像对阿希礼那样爱他,直到他将离开她才知道原来自己爱他,直到他从她身边消失,她才感到前所未有的心慌。他了解自己爱的斯佳丽,因为他相信他们太像。
阿希礼,我不喜欢他,一个活在过去不敢面对现实的人,虽然上帝赐给他一颗并不愚笨的头脑,但却忘记给他一颗勇敢的心,面对战争他所害怕的是再也回不到那个逝去的世界,而只能靠着她的妻子玫兰妮的安慰活着。
玫兰妮一个南方传统的女性,虽柔弱却有一颗坚韧无比的心,在小说中她是道德的标准,就像一棵大树一样源源不断地提供着精神的力量。她传统但却不庸俗,遇事镇定,我真的很难想象一个瘦小的身躯如何负载如此承重的灵魂。
从这里我感受着真实,也感受到了生活的残酷,我希望我自己不要像阿希礼那样只是一个生活在过去的人,希望有一颗勇敢的心,勇敢地面对真实的残酷,快乐地去享受存在的美丽。
也希望在南航这片沃土上,我可以施展我的才华,就像故事中的主人公一样!
正所谓“书读百遍,其意自见”,这几个月我读了《飘》,心里不禁泛起涟漪。这样一本著名的小说,是多么细腻,多么迷人啊!简直美得像散文一样。
斯佳丽真是使人矛盾呀!对于她,我是讨厌却又不得不敬重。我佩服她的坚强和勇敢,融入现代女性的刚毅和执着。她能在那种情况下放下以前所受的教育,下田干活,能抛开社会上的冷眼开创自己的事业,最终由一位俏皮、叛逆的大家闺秀成长为成功的、自立的女商人,这难道是普通人可以做到的吗?
曾今有多少读者折服于斯佳丽,讴歌斯佳丽。的确,今天的我们缺少她的坚忍不拔,处事不惊,俏皮机智。可谁能否认她的骄傲、贪婪和虚荣呢?从一定角度来看,若不是她的虚荣,也许就不会有她悲惨的感情生活了吧。
我还是个十几岁的不成熟的人,对生活的经历、对命运的看法尚很幼稚,但我依旧相信,就像斯佳丽自己说的,如果她现在还在上层社会中有生活的保障,她也会像她母亲那样对苦难的人伸出美丽的双手去帮助他们。
这是我认为最体现斯佳丽“性本善”的理由。当我快对她的冷酷作为感到气愤时,这句话成了黑暗里的星光,心中久久紧扣的弦终于奏出了优美的琴声,看来我们的女主角不是完全麻木了的。这给我以全新的感觉,好像自己飘荡在白云之间,飞旋与丛林之中。因为我充分了解到,仅仅一丝善意也会在现实中扭转一个人的性格,也会让世界多一些温暖。
笛杜将各个角色都写活了,人生不如人们想的绚丽美妙,我们要面对的是人,是勇敢无畏的去征服命运,挑战灾难的有思想的人。
看来笛杜掌握了人生,也掌握了描写这一幅人生之画的技术。这本小说发展有层次,意境深远。但我读时不免有一分担心,读者会怎样评价我们的主角?如何评价斯佳丽“飘”的命运?不能否定,很多读者都希望作者把主角写的善良些,不是个唯利是图的人。但希望归希望,如果主角真的变成像玖兰妮一样,那么,恐怕也不具有战乱的特色了吧!可能今天,我们不再找得到配得上“乱世佳人”这个成语的小说人物了吧。更有甚者,也许《飘》也就没有创作的意义了!
《飘》尽管写的是美国南北战争时一个女子的命运,但它发人深思,并且给人勇气和力量,也让读者对人生有了新的思量。
很庆幸自己在高中时代读了这本小说,它让我懂得了人生要勇于挑战千难万险,也让我懂得远离虚荣和自私。你看,现在我正大步迈向未来呢!
《飘》是我接触的第一部世界名著,后来被译为《乱世佳人》。小时候的邻居是中学历史老师,他们一家总是比较安静,家里没有电视柜,却有一个大大的书柜。这部名著就是他家的姐姐借给我看的。这部书在我人生的不同阶段会反复回看。曾经为郝思嘉的初恋而惋惜伤感,暗自垂泪;也曾因她的坚强勇敢而倍受鼓舞,重拾信心。.。.。.
暑期重读这本书,我发现最让我感动的是这一情节:郝思嘉的父亲站在高大的老橡树下对她说:“这世上唯有土地与明天同在!”电影中的一幕也在脑海中再现,郝思嘉和父亲站在一棵巨大的老橡树下。当镜头转向远方,夕阳下红无边的土地和晚霞映红的天空浑然一体。树与人都显得那样渺小。在我心头引起了强烈的震撼。虽身住在钢筋水泥的世界里,心却总是向往田野和泥土的芬芳,向往“采菊东篱下,悠然见南山”的惬意美好。也许只有在这大自然里,我的身心才可以归复平静,属于自己。
回忆我的童年,印象最深的就是六岁之前在乡下生活的日子。在一眼望不到边的田野中疯跑,寻些嫩绿豆荚、豌豆尖、青茄子,甜茅根嚼吧嚼吧来安慰缺滋少味的味蕾。在雨后的小树林里采蘑菇、摸爬叉,再用洗净的灰色瓦片装着撒上些许盐粒,拿到村头烟炕(烤烟叶的大火炉)上,请守炉的人用长长的铁铲把瓦片送入烟炕深处,静候片刻便可以和小伙伴分享美味了。这些纯粹的清香味道留在灵魂深处,甚至常出现在梦里,至今没有什么美食可以替代。
来到油田,偶有机会接触田野是在每年十月份左右,可以挎着小篮去农民收过花生的地里刨花生。刨多少花生并不重要,重要的是可以光着脚踩在沙土地上,重新感受着泥土的柔软,呼吸带有泥草芳香的空气,心头的轻松愉快无以言表。
上班后,单位后操场的围墙边,有一大块空地鼓励老师们认领。我毫不犹豫报名。趁着双休日忙碌一天,香菜、小葱、小油菜、蒜都安然躺入被我修葺平整的各自领地中,静待重生。腰酸、腿软,再算算投资,买种子、肥料!看我在菜地辛苦劳作,同事站在我身后不解地问:这些菜在市场花不了几块钱就能买一大把!你图什么呀?我没有考虑过,喜欢,就做了。怎么回答她呢?一定有什么吸引着我,细想从中收获的乐趣:荒废的黄土地在我精心侍弄下变得肥沃起来;播下喜欢的菜种开始期待发芽;看到幼嫩的小苗钻出地面;拔草捉虫让菜苗欣欣向荣;吃到自己地里的放心蔬菜;与朋友家人分享有机食物的纯美味道……使我爱上种菜的也许是灵魂深处对泥土的热爱和幼年田间美好经历的记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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