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书.朱云传》:“(汉)成帝时,帝师张禹为相,不能有所作为,朱云乃前以罪废锢(罢职入狱),又上书“请赐尚方斩马剑,断佞臣一人,以厉其余。”西汉成帝时,槐里令朱云因为皇帝的老师,现丞相张禹毫无作为,上
同“河阳潘令”。清查慎行《商丘周宜庵明府贻牡丹名种戏成四绝句》:“多情谁似河阳宰,留取名花赠野人。”
《汉书.张安世传》:“彭祖又小与上同席研书。”研,通“砚”。后因称同学为“同砚”。《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九八回:“好在我们同砚,彼此不必客气。”【词语同砚】 汉语大词典:同砚
《史记.秦始皇本纪》:“天下之事,无大小皆决于上,上至以衡石量书,日夜有呈,不中呈不得休息。”《汉书.刑法志》:“至于秦始皇……专任刑罚,躬操文墨,昼断狱,夜理书,自程决事,日县石之一。”颜师古注引服
《南史.褚伯玉传》:“褚伯玉字元璩,吴郡钱塘人也。……在山三十余年,隔绝人物。”“宁朔将军丘珍孙与(王)僧达书曰:‘闻褚先生出居贵馆,此子灭景云栖,不事王侯,抗高木食,有年载矣。……君当思遂其高步,成
源见“山阳笛”。表示痛悼亡友。唐刘长卿《哭张员外继》诗:“秋风邻笛发,寒食寝门悲。”
《战国策.秦策二》:“昔者,曾子处费,费人有与曾子同名族者而杀人,人告曾子母曰:‘曾参杀人。’曾子之母曰:‘吾子不杀人。’织自若。有顷焉,人又曰:‘曾参杀人。’其母尚织自若也。顷之,一人又告之曰:‘曾
《新唐书.权怀恩传》:“擢万年令,赏罚明,见恶辄取。时语曰:‘宁饮三斗尘,无逢权怀恩。’”《北史.崔弘度传》:“时有屈突盖为武侯车骑,亦严刻。长安为之语曰:‘宁饮三斗醋,不见崔弘度;宁灸三斗艾,不逢屈
《礼记.曲礼下》:“拟人必于其伦。”后因以“拟非其伦”谓拿不能相比的人或事物来比方。明胡应麟《诗薮.唐下》:“太白又与吴筠齐名,见唐史。虽拟非其伦,时亦矫矫。”主谓 指比拟不恰当。语本《礼记·曲礼下》
汉.司马迁《史记.黥布列传》:“汉王曰:‘孰能为我使淮南,令之发兵倍楚,留项王于齐数月,我之取天下可以百全。’随何曰:‘臣请使之。’……王(指九江王英布)见之。随何曰:‘……故楚不如汉,其势易见也。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