屋角成金字
《北史.斛律金传》:“金性质直,不识文字,本名敦,苦其难署,改名为金,从其便易,犹以为难。司马子如教为金字,作屋况之,其字乃就。”
斛律金是个文盲,原名敦,他觉得敦字笔划太多很不易学,就改名为金。但金字还不会写,司马子如便将屋角作成金字形,才总算教他写成了这个字。方回在《瀛奎律髓》卷十三写这件事时用了“屋角成金字”的说法。后因用为使物状象文之典。
宋.陆游《剑南诗稿》卷三十五《舍北摇落景物殊佳偶作》:“屋角成金字,溪流作縠纹。”
《北史.斛律金传》:“金性质直,不识文字,本名敦,苦其难署,改名为金,从其便易,犹以为难。司马子如教为金字,作屋况之,其字乃就。”
斛律金是个文盲,原名敦,他觉得敦字笔划太多很不易学,就改名为金。但金字还不会写,司马子如便将屋角作成金字形,才总算教他写成了这个字。方回在《瀛奎律髓》卷十三写这件事时用了“屋角成金字”的说法。后因用为使物状象文之典。
宋.陆游《剑南诗稿》卷三十五《舍北摇落景物殊佳偶作》:“屋角成金字,溪流作縠纹。”
《史记.平津侯主父列传》:“始以蒲轮迎枚生,见主父而叹息。”《汉书.武帝纪》:“遣使者安车蒲轮,束帛加璧,征鲁申公。”颜师古注:“以蒲裹轮,取其安也。”后因以“安车软轮”指尊老聘贤所用的车子。《后汉书
《礼记.三年问》:“三年之丧,二十五月而毕。”五五相乘为二十五,汉时用以代称三年之丧。《隶释.汉堂邑令费凤碑》:“菲五五,缞杖其未除。”又《汉巴郡太守樊敏碑》:“遭离母忧,五五断仁。”【词语五五】
《礼记.檀弓下》:“蚕则绩而蟹有筐。”唐.孔颖达疏:“蟹背壳似匡,仍谓蟹背作匡。”匡,同筐。蟹的背似筐,蟹在壳中,如盛在筐里。后以“蟹有筐”比喻人有居室。唐.韦庄《和郑拾遗秋日感事一百韵》:“似鱼甘去
源见“掌上舞”。指舞姿轻盈。隋江总《怨诗》:“团扇箧中言不分,纤腰掌上讵胜愁?”
同“楚歌四合”。元马致远《庆东原.叹世》曲之二:“帐前滴尽英雄泪,楚歌四起,乌骓漫嘶。”见“楚歌四合”。元·马致远《庆东原·叹世》:“帐前滴尽英雄泪,~,乌骓漫嘶。”【词语楚歌四起】 成语:楚歌四起
又作“声名扫地”。声名:名声。狼藉:杂乱不堪。指名誉很坏。尹壮图(?-1808年),字楚珍,昆明人。清乾隆三十一年(1766年)进士。授礼部主事(以文牍为主)。累升至内阁学士。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
《三国志.蜀书.诸葛亮传》:“刘表长子琦,亦深器亮。表受后妻之言,爱少子琮,不悦于琦。琦每欲与亮谋自安之术,亮辄拒塞,未与处画。琦乃将亮游观后园,共上高楼。饮宴之间,令人去梯,因谓亮曰:‘今日上不至天
《左传.襄公二十五年》:“(齐庄)公踰墙,又射之,中股,反坠,遂弑之。……晏子立于崔氏之门外,……门启而入,枕尸股而哭。兴(仆地而哭后站起身),三踊而出(踊,即“辟踊”之踊。辟,捶胸;踊,顿足。捶胸顿
源见“啸诺”。指主管官员在文件上签字,表示同意照办。后为官场行文程式。《北史.令狐整传》:“寡人当委以庶务,画诺而已。”【词语画诺】 汉语大词典:画诺
源见“生公点石头”。借指高僧说法。清俞樾《余莲村劝善杂剧序》:“谁谓周郎顾曲之场,非即生公说法之地乎!”见“生公说法,顽石点头”。清·俞樾《金莲村劝善杂剧序》:“谁谓周郎顾曲之场,非即~之地乎?”【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