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指刑法一经制定,就不可改变。后则用以指墨守陈规,不知变通。古代制订刑罚制度的原则,凡是涉及犯法之事,即使罪行很轻,也不要赦免。因为刑法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而这种规范是定型的东西,一旦制定就不能改变
同“绛县老人”。宋苏辙《赠史文通奉议》诗之二:“早岁识岩客,近时逢绛生。”【词语绛生】 汉语大词典:绛生
《论语.公叶长》:“令尹子文三仕为令尹,无喜色;三已之,无愠色。”后因以“三已无愠色”为宽宏大量不计个人得失的典故。唐皇甫澈《赋四相诗.礼部尚书门下侍郎平章事李岘》:“载践每若惊,三已无愠色。”
《北齐书.兰陵王孝瓘传》:“兰陵武王长恭,一名孝瓘,文襄第四子也……为将躬勤细事,每得甘美,虽一瓜数果,必与将士共之。”北齐兰陵武王高长恭,非常注意细事,爱护将士,在军队中每得一点好吃的东西,不论一瓜
源见“负薪之疾”。指生病。宋王安石《辞参知政事表》:“故里服丧,重困采薪之疾。”见“采薪之忧”。宋·王安石《辞参知政事表》:“先朝备位,每怀窃食之惭;故里服丧,重困~。”【词语采薪之疾】 成语:采薪
是用:因此。 君子屡次盟誓,乱子因此增长。 表示不以诚信为基础的盟誓毫无价值。语出《诗.小雅.巧言》:“君子屡盟,乱是用长。”汉.王符《潜夫论.交际》:“君子屡盟,乱是用长。大人之道,周而不比,微
同“乘风破浪”。唐高適《酬秘书弟兼寄幕下诸公》诗:“并负垂天翼,俱乘破浪风。”
源见“泰否”。谓事物发展到极端,就会向其相反的方向转化,坏事会变成好事。唐白居易《遣怀》诗:“乐往必悲生,泰来犹否极。”并列 “泰”、“否”皆《周易》卦名。泰吉否凶。谓事物发展到极端,就会转向相反的方
比喻在行家面前卖弄本领。《儒林外史》第二八回: “先生大名,如雷灌耳。小弟献丑,真是弄斧班门了。” 参见:○班门弄斧见“班门弄斧”。《儒林外史》28回:“先生大名,如雷灌耳。小弟献丑,真是~了。”【词
见“辗转反侧”。寐,睡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