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指刑法一经制定,就不可改变。后则用以指墨守陈规,不知变通。古代制订刑罚制度的原则,凡是涉及犯法之事,即使罪行很轻,也不要赦免。因为刑法是约束人们行为的规范,而这种规范是定型的东西,一旦制定就不能改变
同“吹藜杖”。明汤显祖《奉怀大司成余公》诗:“吹藜存汉火,杀竹起秦灰。”
清 梁章鉅《称谓录》卷八载:“汉明帝尊桓荣以师礼,上幸太常府,令荣坐东面,设几。故师曰西席。”古人席次尚右,右为宾师之位,居西而面东。后尊称受业之师或幕友为“西席”。《红楼梦》二回:“知他正要请一西席
同“绨袍惠”。宋刘克庄《贺新郎.六用韵叙谪仙事为宫教兄寿》词:“叹今日布衣交薄,绨袍情少。”
明.田汝成《委巷丛谈》:“宋绍兴乙卯(公元1135年),以旱祷雨。谏议大夫赵霈上言:‘自来祈祷断屠(指禁止杀牲),止禁猪羊,今后并请禁鹅鸭。’时胡致堂在两掖(掖,本指掖庭,此泛指宫中的官署,因胡寅当时
重视耳所闻,轻视眼所见。形容人轻信传闻,却忽视亲眼目睹的事实。汉代张衡《东京赋》:“若客所谓,末学肤受,贵耳而贱目者也。”并列 相信道听途说的,而不信亲眼所见的事实。语出汉·张衡《东京赋》:“若客所谓
源见“春服舞雩”。指乐道遂志、高雅闲适的情趣。唐温庭筠《病中书怀呈友人》诗:“《白雪》调歌响,清风乐舞雩。”【词语舞雩】 汉语大词典:舞雩
不因一事,亦作“不经一事”。意思说不经历过这一事,就不能增长对这一事的知识。宋代悟明《联灯会要.道颜禅师》:“老赵州十八以上便解破家散宅,徒为戏论,虽然如是,不因一事,不长一智。”清代曹雪芹《红楼梦》
源见“秋胡戏妻”。借指用以引诱调戏妇女的金钱。清蒋士铨《京师乐府词.缝穷妇》:“狂且或动桑 濮想,荡子戏掷秋胡金。”
犹相提并论。《史记.苏秦列传》:“夫破人之与破于人也,臣人之与臣于人也,岂可同日而论哉!”《后汉书.李固传》:“明公踵伯成之高,全不朽之誉,岂与此外戚凡辈耽荣好位者同日而论哉!”见“同日而语”。《后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