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历史典故>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形容为达到某种目的而蛮不讲理地加人罪名。公元前651年,晋献公死。受晋献公之托,大臣荀息拥立骊姬之子奚齐为君。这时,以里克、丕郑为首的忠于太子申生、公子重耳、公子夷吾的一班大臣派人刺杀奚齐于停丧处所。而后,荀息又拥立奚齐的弟弟卓子为君。不久,又被里克派人杀之于朝,荀息也被迫自杀。在秦、齐诸大国的支持下,夷吾归国为君,是为晋惠公。他即位后,为了巩固自己地位,就于公元前650年下令里克自杀。他说,没有你,我就当不了国君。然而,几个月来,你先后杀死了两个国君和一个大臣,现在我当你的国君,不是很困难的吗?里克这时已看透了晋惠公的真实面目。回答说,如果我不杀死那两个国君,哪里轮到你坐这个位子。你现在想处死我,给我强加一些罪名,那是很容易的。随即自杀了。

【出典】:

左传·僖公十年》:“夏四月,周公忌父、王子党会齐隰朋立晋侯。晋侯杀里克以说将杀里克,公使谓之曰:‘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杀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欲加之罪,其无辞乎?臣闻命矣。’伏剑而死。”

【例句】:

宋·刘克庄《与郑丞相书》:“凡人之身,岂能无过;苟欲加罪,何患无辞!” 清·归庄《感事寄二受翁二首》之二:“欲加之罪岂无辞,惟德成邻乃见疑。”


其他 《左传·僖公十年》载:晋献公死后,晋大夫里克先后杀公子奚齐和公子卓,以及大夫荀息。新君晋惠公即位后杀里克。将杀里克时,惠公派使臣对他说:“微子则不及此。虽然,子弑二君,与一大夫,为子君者不亦难乎?”对曰:“不有废也,君何以兴? 欲加之罪,其无辞乎? 臣闻命矣。”伏剑而死。后用“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指随心所欲地诬陷别人。姚雪垠《李自成》2卷27章:“‘可是,老徐,李自成没有什么罪名,咱们收拾了他,对别人怎么说呀?’‘~!’”△贬义。用于指罗织罪名,诬陷无辜者。→故入人罪 罗钳吉网 莫须有 ↔罪有应得 不打自招。也作“欲加之罪,何患无词”。也省作“欲加之罪”。


【词语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成语: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汉语词典: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猜你喜欢

  • 竟陵八友

    《梁书.武帝本纪》:“竟陵王子良,开西邸,招文学,高祖(萧衍)与沈约、谢朓、王融、萧琛、范云、任昉、陆倕等并游焉,号曰八友。”南朝齐竟陵王萧子良喜爱文学,他开馆招揽了一些当时颇有名气的文学之士。梁武帝

  • 刎颈至交

    同“刎颈交”。清 遯庐《童子军.卖友》:“倘若将他首发,岂不是把那刎颈至交,做成一个负心贼子吗?”见“刎颈之交”。【词语刎颈至交】  成语:刎颈至交

  • 鲛人泉客泣

    同“鲛人诉泣”。元王恽《大雹行》:“又疑鲛人泉客泣相别,泪洒珠玑恣狼藉。”

  • 谢棋墅

    源见“围棋赌墅”。雅称下棋之处。明张煌言《寿鲵渊张相国》诗:“谢棋墅上时时赌,狄李蹊边处处栽。”

  • 刘阮醉桃源

    同“刘阮天台”。唐 吕岩《七言》诗之一〇四:“曾随刘 阮醉桃源,未省人间欠酒钱。”

  • 万邦作乂

    万邦:指各族人民。乂( ㄧˋ yì ):治理。 犹言天下大治。语出《书.益稷》:“烝民乃粒,万邦作乂。”宋.李攸《宋朝事实》卷五:“元丰六年十一月二十日南郊赦文:‘朕躬揽万几,于兹五载。顾德不敏,

  • 商岩雨

    同“商岩霖雨”。宋王之道《青玉案.送无为守张文伯还朝》词:“柏台冠豸,金銮视草,便作商岩雨。”宋杨无咎《青玉案.次贺方回韵》词:“要教强健,召还廊庙,永作商岩雨。”【词语商岩雨】   汉语大词典:商岩

  • 以子之矛,攻子之盾

    源见“自相矛盾”。比喻用对方的言论、方法或缺点来反驳或攻击对方。廖仲恺《中国人民和领土在新国家建设上的关系》:“所以他在别个方面,用个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办法,对于马罗达斯所引各处的凭据,从实例上驳他

  • 过隙白驹

    源见“白驹过隙”。比喻光阴易逝。元马致远《陈抟高卧》三折:“浮生似争穴聚蚁,光阴似过隙白驹。”见“白驹过隙”。元·马致远《陈抟高卧》3折:“浮生似争穴聚蚁,光阴似~。”【词语过隙白驹】  成语:过隙白

  • 尧阶

    旧题周.尹文《尹文子》:“尧为天子,衣不重帛,食不兼味。土阶三尺,茅茨不剪。”(据《太平御览》卷九九六引)传说尧帝居住的是茅草房,台阶也是以土筑成的。后用为咏帝王生活俭朴之典。唐.褚载《长城》诗:“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