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传.僖公二六年》:“夔子不祀祝融与鬻熊。”晋.杜预注:“祝融,高辛氏之火正,楚之远祖也。鬻熊,祝融之十二世孙。”《史记.楚世家》:“周文王之时,季连之苗裔曰鬻熊。鬻熊子事文王,早卒。其子曰熊丽。熊
源见“圯桥进履”。指黄石公授与张良兵书。泛指高人传授兵法。唐李峤《帷》诗:“方知决胜策,黄石受兵书。”
《后汉书.郭太传》:“郭太字林宗,太原界休人也。……共刻石立碑,蔡邕为其文,既而谓涿郡卢植曰:‘吾为碑铭多矣,皆有慙德,唯郭有道无愧色耳。”郭太是东汉时的著名高士,初,见河南尹李膺,遂相友善,名震京师
《观音玄义记》卷三载:相传“尚阇梨得第四禅出入息断,鸟谓为木,于髻生卵,定起欲行,恐鸟母不来,即更入禅,鸟飞方起,是禅满相”。后因以“顶上巢”为佛教坐禅入定的典故。唐陆龟蒙《赠老僧》诗之二:“旧曾闻说
都:都邑。偶:相配,比得上。国:指国都。 大城市和京都不相上下,这是祸乱的根本。 古时等级制度森严,认为妾媵和正妻、庶子和嫡子、大城和国都都应保持差距,否则就会招致祸乱。语出《左传.闵公二年》:“
见〔贪夫徇财,烈士徇名〕。主谓 徇,同“殉”,为维护某种事物而牺牲性命。忠烈之士为维护名誉而献身。《史记·伯夷列传》:“贪夫徇财,~,夸者死权,众庶冯生。”△褒义。用于写忠烈之士。【词语烈士徇名】
恤:谨慎。 意谓刑罚要慎重。语出《书.舜典》:“钦哉,钦哉,惟刑之恤哉!”汉.蔡邕《司空文烈侯杨公碑》:“岩岩大理,惟制民命,命公作廷尉,惟刑之恤。”晋.傅玄《傅子.法刑》:“是故圣帝明王,惟刑之恤
源见“涂鸦”。形容初学书画诗文技艺稚劣。宋苏轼《蝶恋花.佳人》词:“学画鸦儿犹未就,眉头已作伤春皱。”
源见“燕尔新婚”。极言新婚欢乐。元 贾固《醉高歌过红绣鞋.寄金莺儿》曲:“乐心儿比目连枝,肯意儿新婚燕尔。”见“燕尔新婚”。蔡东藩《五代史演义》2回:“温正 ~,不愿出师,但即为伪命所迫,没奈何备了粮
见“他乡遇故知”。《醒世姻缘传》94回:“起先原是萍水相逢,这次成了~,恋恋难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