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这。子:古代通称男女。于归:出嫁。 泛指妇女出嫁。语出《诗.周南.桃天》:“之子于归,宜其室家。”明.周履靖《锦笺记.选宫》:“之子于归非等闲,达权通变也还谙,马背不如牛背稳,篮舆番胜板舆安。”
同“青蝇吊客”。清纪昀《阅微草堂笔记.滦阳消夏录六》:“只今一瞑无馀事,未要青蝇作吊忙。”
《楚辞.九歌.东君》:“举长矢兮射天狼。”王逸注:“天狼,星名,以喻贪残。”洪兴祖补注:“狼一星在东井南,为野将,主侵掠。”以射天狼星喻说诛灭贪残的之人或凶残的敌寇。宋.苏轼《江城子.密州出猎》词:“
同“婴臼”。明陈子龙《会葬夏瑗公》:“自伤旧约惭婴 杵,未敢题君堕泪碑。”【词语婴杵】 汉语大词典:婴杵
源见“橘中戏”。泛指隐士。宋李处全《朝中措.夜坐有感》词:“商山橘隐,须弥芥纳,容与湖天。”
谓大海。朝夕即“潮汐”。《文选.枚乘.上书重谏吴王》:“游曲台,临上路,不如朝夕之池。”唐李善注引苏林曰:“以海水朝夕为池。”偏正 朝夕,通“潮汐”。对大海的一种称谓。汉·枚乘《上书重谏吴王》:“游曲
唐 冯贽《云仙杂记.粲花》:“李白与人谈论,皆成句读,如春葩丽藻,粲于齿牙,时号李白粲花之论。”后以“丽藻春葩”比喻美妙的言谈。闻一多《红烛.李白之死》:“如同这样,李白那煎心烙肺的愁焰,也便烧得他那
降低志气,辱没身分。 表示与世俗合流。语出《论语.微子》:“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三国.魏.王粲《为刘荆州谏袁谭书》:“仁君当降志辱身,以济事为务
《后汉书.献穆曹皇后纪下》:“操进三女宪、节、华为夫人,聘以束帛玄纁五万匹,小者待年于国。”李贤注:“留住于国,以待年长。”后因以称女子待嫁。南朝 宋颜延之《宋文皇帝元皇后哀策文》:“爰自待年,金声夙
源见“梅妻鹤子”。雅称梅花。元丁鹤年《樊口隐居》诗:“春深门巷先生柳,雪后园林处士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