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刑:秦以前指墨、劓、剕、宫、大辟五种刑法。 五刑的律例有三千条,其中罪行没有大过不孝的。 古代认为子女不孝是罪大恶极。语出《孝经.五刑章》:“子曰: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于不孝。”《资治通鉴.梁
源见“铅刀一割”。磨钝刀,鞭蹇驴。谦词,比喻勉力而为。唐白居易《与陈给事书》:“可与进也,乞诸一言,小子则磨铅策蹇,骋力于进取矣。”并列 铅,指铅刀,铅质钝刀。磨快钝刀,鞭策蹇驴。比喻尽力而为。唐·白
《史记.季布列传》:“季布母弟丁公,为楚将。丁公为项羽逐窘高祖彭城西,短兵接,高祖急,顾丁公曰:‘两贤岂相厄哉!’于是丁公引兵而还,汉王遂解去。及项王灭,丁公谒见高祖。高祖以丁公徇军中,曰:‘丁公为项
同“斑衣戏彩”。明杨慎《千秋岁.壬寅新正二月寿内》词:“五福中天聚,百秩从今数。最难得,芝兰庭下斑采舞。”
源见“白衣送酒”。咏重九登高饮酒。唐权德舆《九日北楼宴集》诗:“不见携觞王太守,空思落帽孟参军。”
北魏.贾思勰《齐民要术》卷第八“作酱法”中“作鱁鮧法”记载了这样一个故事:“昔汉武帝逐夷(夷,我国古代对东方各少数民族的泛称,亦称东夷)至于海滨,闻有香气而不见物。令人推求,乃是渔父造鱼肠于坑中,以至
源见“丰城剑气”。指雷焕在丰城掘出的龙泉、太阿剑。前蜀韦庄《〈又玄集〉序》:“击凫氏之钟,霜清日观;淬雷公之剑,影动星津。”凫氏,周官名,掌作钟。
形容遇事要再三考虑,反复研究之后才采取行动。春秋时期,鲁国大夫季文子,遇事总要反复考虑多次才行动。孔子听见后说,想两次也就可以了。【出典】:《论语·公冶长》:“季文子三思而后行。子闻之,曰:‘再,斯可
《史记.太史公自序》:“仲尼悼礼废乐崩,追修经术,以达王道,匡乱世反之于正。”后以“匡乱反正”谓扶正乱世,使之恢复正常。清袁枚《随园随笔.诸史上》:“〔司马迁〕作《孔子世家》第十七,其意诸侯之得世其家
比喻政治混乱如同风刮杂草。《逸周书.大聚解》:“维武王胜殷,抚国绥民,乃观于殷政,告周公旦曰:‘鸣呼,殷政总总若风草,有所绩,有所虚,和此如何?’”总总:乱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