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珠穆沁右翼旗
又名西乌珠穆沁旗。后金崇德六年(1641)置,属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驻地在今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北。1914年划归察哈尔特别区,1928年属察哈尔省。1947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49年与乌珠穆沁左旗、浩济特左旗合并为东部联合旗。1956年复置西乌珠穆沁旗,驻王盖庙(1964年改名巴彦乌拉)。
古旧旗名。清顺治三年(1646年)析乌珠穆沁部置,治今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哈拉嘎庙。1950年与乌珠穆沁左翼旗、东浩济特旗合置东西乌珠穆沁东浩济特联合旗。
又名西乌珠穆沁旗。后金崇德六年(1641)置,属内蒙古锡林郭勒盟。驻地在今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北。1914年划归察哈尔特别区,1928年属察哈尔省。1947年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49年与乌珠穆沁左旗、浩济特左旗合并为东部联合旗。1956年复置西乌珠穆沁旗,驻王盖庙(1964年改名巴彦乌拉)。
古旧旗名。清顺治三年(1646年)析乌珠穆沁部置,治今内蒙古自治区西乌珠穆沁旗哈拉嘎庙。1950年与乌珠穆沁左翼旗、东浩济特旗合置东西乌珠穆沁东浩济特联合旗。
在今湖南衡山县西。《宋史·地理志》潭州衡山县: “有黄簳银场。” 元废。
唐代洱海地区六诏之一。在今云南巍山彝族回族自治县。因居其他五诏之南,又名南诏。
即岳山。 在今山东泰安市北泰山。《汉书· 郊祀志》: “岳壻山之属为小山川。”清金棨《泰山志》 引 《黄溍笔记》: “俗称妇翁曰泰山。说者以为泰山有丈人峰,故有是称。然
1929年改芦山县置,直属云南省。治所在今云南思茅市西南六十二里官房。清代为六困土把总,布朗语意为六个大村落,以汉字反其意作六顺。1953年撤销,并入思茅县。旧县名。1929年由普思沿边行政总局第七区
又名茅山。在今安徽宿州市北五十里。《方舆纪要》 卷21宿州 “相山” 条下: “ 《志》 云,州北五十里有离山,产符离草,《尔雅》 所谓莞也。县名符离以此。亦谓之茅山。”
西晋置,属南郡。治所即今湖北石首市。《旧唐书·地理志》:石首县“取县北石首山为名”。南朝宋废。唐武德四年(621)复置,属荆州(后改江陵府)。元属中兴路。明属荆州府。民国初属湖北荆东道。1932年直属
又作扎克蒐尔河。即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东岸支流宏格力河。《清一统志·吉林一》:扎克蒐尔河“在宁古塔城东北二千五十八里,源出庄蔼窝集,西北流入混同江”。
在今四川巫溪县北。《清一统志·夔州府二》:大金沟盐课司“在大宁县北三十五里。明设巡司。本朝乾隆元年,改设盐课大使”。
即今缅甸北部糯千卡河(即小江)南侧的高楼。清代属腾越州大塘隘土把总。光绪《续云南通志稿》卷99土司:大塘隘土把总“管理上楼、痴戛、官寨、痴喷、把仰等夷寨”。
在今山东蓬莱市北丹崖山上。《元和志》卷11蓬莱县: “昔汉武帝于此望蓬莱山,因筑城,以蓬莱为名。” 明曰 “备倭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