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满特别区
1933年7月伪满在东省特别区的基础上改置,治所在哈尔滨(今黑龙江哈尔滨市)。管辖东起绥芬河、西至满洲里、南至长春铁路沿线军警、外交、行政、司法等。1936年1月废。
1933年7月伪满在东省特别区的基础上改置,治所在哈尔滨(今黑龙江哈尔滨市)。管辖东起绥芬河、西至满洲里、南至长春铁路沿线军警、外交、行政、司法等。1936年1月废。
即今云南弥渡县。明属赵州,置巡司于此。1912年于此置弥渡县。
即今江苏姜堰市。《宋史·河渠志七》: 南宋绍兴四年 (1134),诏毁 “泰州姜堰……务要不通敌船”。《方舆纪要》 卷23泰州: 姜堰 “在天目山前,濒运河。北至西溪,通运盐以达上河”。古水利工程名。
隋开皇十八年(598)改杜陵县置,属高州。治所在今广东阳西县。大业初属高凉郡。唐武德五年(622)复改为杜陵县。古县名。隋开皇十八年(598年)改杜陵县置,治今广东省阳江市西。属高凉郡。唐武德五年(6
一作六埠镇。即今浙江余姚市东南三十二里陆埠镇。旧属慈溪县。清雍正《慈溪县志》卷1:陆家埠市在“县(旧治慈城镇)西六十里”。
即今湖北郧县东北梅家铺镇。《清一统志·郧阳府》: 梅家堡 “在郧县东北一百三十里”。
西汉元鼎六年 (前111) 置,属越巂郡。治所在今云南大姚县。《水经·若水注》: 青蛉水“出青蛉县西,东径其县下,县以氏焉”。三国蜀建兴三年 (225) 属云南郡。东晋成帝时属兴宁郡。南齐为兴宁郡治。
在今安徽南陵县东南二十三里界山。山与泾县分界,镇以山名。民国《南陵县志》卷3:分界山镇在“县东三十都又一图。地当徽、太往来通衢”。
在今江西大余县西南。《方舆纪要》卷88南安府大庾县:大明水“在府西南六十里。源出崇义县傀儡山,北流入章江,为大明江口”。
即今湖北蕲春县西四十里茅山镇。明、清置巡司于此。(1)在河北省兴隆县西南部。面积181平方千米。人口1.4万。镇人民政府驻茅山,人口960。以山为名。1956年设乡,1958年改公社,1984年复乡,
即今广东龙门县西南九十里永汉镇。清移庙子角巡司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