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省
明初袭元制,境内分设若干行中书省。洪武九年(1376)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沿称布政使司为省。至永乐十一年(1413)有十三布政使司,故又称十三省。
明初沿袭元制,境内分设若干行中书省。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沿称布政使司为省。宣德三年(1428年)以后定制为十三布政使司,又称十三省,即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江西、湖广、四川、贵州、云南。
明初袭元制,境内分设若干行中书省。洪武九年(1376)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沿称布政使司为省。至永乐十一年(1413)有十三布政使司,故又称十三省。
明初沿袭元制,境内分设若干行中书省。洪武九年(1376年)改行中书省为承宣布政使司,但习惯上仍沿称布政使司为省。宣德三年(1428年)以后定制为十三布政使司,又称十三省,即山东、山西、河南、陕西、浙江、福建、广东、广西、江西、湖广、四川、贵州、云南。
又作依勒枯鲁。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东岸耶拉布加地方。明为亦儿古里卫,清初属宁古塔将军。康熙《皇舆全览图》:黑龙江下游东岸有“衣勒枯鲁噶山”。后属三姓副都统。光绪《吉林通志》卷17:混
即今山东泰安市西南满庄镇。清同治 《泰安县志》 卷2 《里社》: “满庄距城四十里。”
清置,即今辽宁黑山县东北二道乡。《清一统志·锦州府二》“十三山站”条下:小黑山站“又五十里至二道井站,在(广宁)县东一百十里”。
又名注江。在今湖南永兴县东十五里。《方舆纪要》卷82永兴县“潦溪水”条下:四十二渡“水源出县西之乾溪,流四十里,灌田八十顷,俱西入耒阳县界,注于耒水”。
即今江西波阳县东北百二十二里鲇鱼山。清同治《江西全省舆图》卷12:饶州府鄱阳县东北有鲇鱼山汛。
在今河南孟津县东。《方舆纪要》卷48孟津县:“相传武王观兵于此。一名选将台。”
清光绪三十二年(1906)分布特哈副都统嫩江东部地置,属黑龙江省。治所即今黑龙江讷河市。宣统二年(1910)改置讷河直隶厅。
在今广西柳江县西北。《方舆纪要》 卷109马平县: 嘉靖间,韦金田等起事,“二十四年,督臣张岳等会兵征之,分三哨并进,破雷岩、同银、平田、落满、都博等巢,遂围鱼窝寨。鱼窝石壁峭立,拔地高数千丈,从来用
明弘治四年 (1491) 以溧水县高淳镇置,属应天府。治所即今江苏高淳县。清属江宁府。民国初属江苏金陵道。1927年直属江苏省。在江苏省南京市南部,北临石臼湖,西南与安徽省接壤。属南京市。面积802平
隋大业初置,属弘化郡。治所即今甘肃环县西北洪德乡。唐废。古县名。隋大业初置,治今甘肃省环县西北洪德镇。属弘化郡。唐初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