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潘郡
唐天宝元年 (742) 改潘州置,治所在茂名县 (今广东高州市)。辖境相当今广东高州、茂名、电白、吴川等市县地。乾元元年 (758) 复为潘州。
唐天宝元年(742年)改潘州置,治茂名县(今广东高州市)。辖境同潘州。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潘州。
唐天宝元年 (742) 改潘州置,治所在茂名县 (今广东高州市)。辖境相当今广东高州、茂名、电白、吴川等市县地。乾元元年 (758) 复为潘州。
唐天宝元年(742年)改潘州置,治茂名县(今广东高州市)。辖境同潘州。乾元元年(758年)复为潘州。
在今陕西勉县东二十余里。唐人郑谷有《兴州东池》诗。
在今江西乐平市西。《寰宇记》卷107乐平县:汰金洲“在县西十五里,平沙临水。先有麸金,开元后废。又有五星水口亦出麸金”。《方舆纪要》卷85乐平县:汰金洲,“《郡国志》:鄱阳之土出金,披沙淘之,粒大者如
唐天宝元年 (742) 改温泉州置,治所在温泉县 (今广西宜州市东南清潭村)。乾元元年(758) 复改为温泉州。
即冶坂津。一作野坂。在今河南孟县西南三十五里。《魏书·于栗䃅传》:“太宗南幸盟津,谓栗䃅曰:‘河可桥乎?’栗䃅曰:‘杜预造桥,余事可想。’乃编次大船,构桥于冶
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属九溪卫。治所即今湖南桑植县。后废。明置,治今湖南省桑植县。属岳州卫。清雍正七年(1729年)置桑植县。
即今哈萨克斯坦巴尔喀什湖南之卡拉塔尔河。《清一统志·伊犁》:库克乌苏河“在伊犁西北。源出库陇奎山北麓,北流三百余里,入于巴勒喀什池”。
即悉补野的异译。西藏吐蕃王朝建政前的称号。《新唐书·吐蕃传》: “祖曰鹘提勃悉野。” 地在今西藏山南地区乃东、穷结等县境。
即今江苏建湖县东北草堰口镇。清属阜宁县,有巡司驻此。
元元贞元年 (1295) 升建昌县置,属南康路。治所在建昌县 (今江西永修县西北艾城)。明洪武初降为县。元元贞元年(1295年)升建昌县为州,治今江西省永修县西北艾城。属南康路。辖境约当今江西省永修、
在南海中中国中沙群岛内,位于中沙大环礁西部边缘。南距涛静暗沙4.8海里,东北距华夏暗沙6.4海里。1947年公布名称为控拜暗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