喀木
即康。清代西藏四部中最东一部。相当今四川康定、理塘、巴塘等县和西藏昌都地区。1924年建西康省,亦简称康。
(1)即“康口”。西藏四部之一。其范围约当今西藏自治区东部和四川省西部一带。1924年建西康省。(2)见“昌都县”。
即康。清代西藏四部中最东一部。相当今四川康定、理塘、巴塘等县和西藏昌都地区。1924年建西康省,亦简称康。
(1)即“康口”。西藏四部之一。其范围约当今西藏自治区东部和四川省西部一带。1924年建西康省。(2)见“昌都县”。
即今浙江慈溪市西北二十二里庵东镇。地处万嵩庵东。清光绪 《余姚县志》 卷1 《市肆》 有庵东市。
唐六都护府之一。贞观十四年(640)置,治所在西州(今新疆吐鲁番市东四十余里高昌故城)。二十二年(648)徙治龟兹(今新疆库车县东郊皮朗旧城)。永徽二年(651)还治西州。显庆三年(658)又徙治龟兹
即失罗子国。今伊朗德黑兰市东南设拉子。《元史·郭侃传》:戊午岁(1258),侃由富浪率兵还,“西南至石罗子”。即此。
隋置,属舂陵郡。治所在今湖北枣阳市南七十八里清潭镇。唐武德五年 (622) 废。古县名。隋置,治今湖北省枣阳市南。属舂陵郡。唐武德五年(622年)废。
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置,属普安卫。治所即今贵州安龙县。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改置南笼厅。笼,又作龙。明洪武二十三年(1390年)置,治今贵州省安龙县。属普安卫。清康熙二十五年(1686年)改
1929年改海龙县置,属辽宁省。治所即今吉林梅河口市东北海龙镇。1945年划归安东省。1947年复为海龙县。旧县名。晋冀鲁豫边区太行解放区设。1947年由河南省辉县北部析置。以位县北得名。1948年撤
明置,在今四川天全县西紫石乡。《明史·地理志》: 天全六番招讨司有紫石关。《方舆纪要》 卷73天全六番招讨使司 “禁门关” 条下: “紫石关在司西百里。”
南朝梁置,治所在今河南桐柏县境。北周废。
即今越南河内市。《资治通鉴》: 唐大中十二年 (858),王式为安南都护。“式有才略,至交趾,树竻木为栅,可支数十年,深堑其外,泄城中水,堑外植竹,寇不能冒”。胡注: “范成大 《桂海虞衡志》:竻竹,
即今西藏申扎县西北二百三十余里吴如错。南距查尔喀特湖五十余里。清末辛亥年版《西藏新志》卷上:嘉零湖“自西北隅流出,而入查尔喀特湖。又自其北隈出而入巴咆诺尔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