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越郡
隋大业三年(607)改钦州置,治所在钦江县(今广西钦州市东北三十里)。辖境相当今广西钦州、防城港二市、灵山县及越南芒街一带。唐武德四年(621)复为钦州。
隋大业初改钦州置,治钦江县(今广西钦州市东北钦江西北岸)。唐武德四年(621年)复改钦州。天宝元年(742年)复改宁越郡。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灵山等市县。乾元初又为钦州。
隋大业三年(607)改钦州置,治所在钦江县(今广西钦州市东北三十里)。辖境相当今广西钦州、防城港二市、灵山县及越南芒街一带。唐武德四年(621)复为钦州。
隋大业初改钦州置,治钦江县(今广西钦州市东北钦江西北岸)。唐武德四年(621年)复改钦州。天宝元年(742年)复改宁越郡。辖境相当今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灵山等市县。乾元初又为钦州。
在今浙江庆元县西北竹口镇北十里大泽村。《方舆纪要》卷94庆元县:大泽关在“县西南五十里。西出龙泉、南达松溪”。
即环水。亦即今山东泰安市东梳洗河。《水经·汶水注》:汶水“又合环水。水出泰山南溪,南流历中、下两庙间。其水又屈而东流,又东南径明堂下,世谓此水为石汶”。见“五汶”。
宋置,属怀安县。在福建闽侯县西北寨上。明属侯官县。《方舆纪要》卷96福州府“五县砦”引《志》云:“司旧属怀安县,接闽县、侯官、古田、闽清凡五县界,因名。”宋至明均置巡司于此。清雍正十二年(1734)废
或作饶乐水、浇水、浇落水。即今内蒙古西拉木伦河。《魏书·太祖纪》: 登国三年 (388),“五月癸亥,北征库莫奚。六月,大破之,获其四部杂畜十余万,渡弱落水”。即此。
1927年析登封、洛阳、临汝、伊阳四县地置,属河南省。治所在白沙镇(今河南伊川县东二十二里白沙乡)。1932废入伊川县。旧县名。1929年由洛阳县巽区大部,登封县之吕店、余四二里,临汝县之梁家河、南卫
清光绪八年(1882)置,属甘肃布政司。治所即今新疆库车县。十年(1884)属新疆省。二十八年(1902)改为库车州。清光绪八年(1882年)置,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库车县。直属甘肃省。十年改属新疆省
在今福建邵武市东。《方舆纪要》卷98邵武府邵武县:“纱笼山在城东数里。群峰攒抱,中一峰独高而直。”
即今四川松潘县南镇坪乡南甲竹寺。清康熙四十二年 (1703) 置呷竹寺土千户。
在今河南登封市境内。包括太室阙、少室阙和启母阙。太室阙在今登封市城东八里的中岳庙门前,建于东汉安帝元初五年(118),是太室山庙前的神道阙;少室阙在今登封市城西十二里的少室山下,建于东汉元初五年至延光
1948年由宝昌、沽源二县合并设置,属察哈尔省。治所即今河北沽源县。1950年撤销,复为宝昌、沽源二县。旧县名。1935年由宝昌、沽源两县合置,治宝昌城(今内蒙古太仆寺旗驻地宝昌镇)。1950年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