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多克
即今新疆精河县东托托乡。清道光《新疆识略》卷2库尔喀喇乌苏:托多克台“西至噶顺腰台七十里”。
即今新疆精河县东托托乡。清道光《新疆识略》卷2库尔喀喇乌苏:托多克台“西至噶顺腰台七十里”。
西晋太康三年 (282) 分建安郡置,属扬州,后属江州。治所在侯官县 (今福建福州市)。辖境相当今福建东部及南部地。南朝宋泰始四年 (468)改为晋平郡,七年 (471) 复名晋安郡。南朝梁天监后先后
即今河故城县西北十八里西原隰乡。清同治《畿辅通志》卷49故城县:西有西原隰。
①隋开皇十一年 (591) 改西昌县置,属吉州。治所在今江西泰和县西三里。大业间属庐陵郡。大业八年 (612) 移治今泰和县西六里。唐武德五年 (622) 为南平州治,八年 (625) 改太和县,改属
在今越南东北部广宁省鸿基沿海一带。《安南弃守本末》:永乐五年(1407)于“同安县之同安海口”设巡司。
明洪武二十八年 (1395) 置,属湖广都司。治所在今湖南花垣县南吉卫镇东南侧老卫城。后废。
西魏改武兴郡置,为兴州治。治所在汉曲县 (今陕西略阳县)。辖境相当今陕西略阳县地。隋开皇三年 (583) 废。大业三年 (607) 改兴州复置顺政郡,治所在顺政县 (今陕西略阳县)。唐武德元年(618
民国置,即今山东高密市西南拒城河镇。清光绪《高密县志》卷1:务本乡所领社中,县南“三十五里曰拒城河”。在山东省高密市中南部。面积99.3平方千米。人口4.3万。镇人民政府驻拒城河,人口 7000。宋立
即绍庆府。治所即今四川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元史·英宗纪》: 延祐七年 (1320),“绍庆路洞蛮为寇,命四川行省捕之”。元至元二十八年(1291年)升绍庆府为路,治彭水县(今重庆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
在今湖南凤凰县北三十里。清严如熤《苗疆险要考》 谓 “高山峡中,地势平敞,往时结营善地”。
清置,属黑龙江副都统。在今黑龙江省逊克县西南新鄂鄂伦春族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