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源州
元元贞元年 (1295) 升桃源县置,属常德路。治所即湖南桃源县。明洪武二年 (1369) 复改桃源县。
元元贞元年(1295年)升桃源县置,治今湖南省桃源县。属常德路。辖境相当今桃源县。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为桃源县。
元元贞元年 (1295) 升桃源县置,属常德路。治所即湖南桃源县。明洪武二年 (1369) 复改桃源县。
元元贞元年(1295年)升桃源县置,治今湖南省桃源县。属常德路。辖境相当今桃源县。明洪武二年(1369年)降为桃源县。
唐置,属羁縻定州。治所在今四川高县西南。后废。
元至元十三年(1276)改平江府置,属江浙行省。治所在吴县、长洲县(今江苏苏州市)。辖境相当今江苏苏州、常熟、昆山、吴江、吴县等市县和上海市西北部地。明初改为苏州府。元至元十三年(1276年)升平江府
(皁) 河 在今安徽无为县东南。《方舆纪要》卷26无为州: 直皂河 “在州东南二十里”。
在今四川峨眉山市西南峨眉山牛心寺后。清光绪《峨眉山图说》:“广福寺一名慈云寺,乃前牛心寺别院也。寺后绿阴簇抱,蔽于天日,为牛心岭。”
在今山东淄博市临淄区郑家沟西南鼎足山上。旧籍多记载为齐桓公小白和齐景公杵臼之墓。《史记·齐太公世家》 集解引《皇览》曰:“桓公冢在临菑城南七里所菑水南。”又曰:“景公冢与桓公冢同处。”但1984年经过
1939年析伊宁县置,属新疆省。治所即今新疆尼勒克县。1954年改为尼勒克县。旧县名。1939年由尼勒克设治局升县,并改名巩哈县。治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尼勒克县驻地尼勒克镇。1953年更名倪利克县。19
在今山西襄汾县东北约十五里,塔儿山西麓。分布在陶寺、李庄、中梁、东坡四村之间,东西长约2000米,南北宽约1500米,总面积达300万平方米。从20世纪60年代开始发掘,在遗址地中发现了我国最早有木构
即弘化县。治所在今甘肃庆阳县北。《方舆纪要》卷57作宏化县。
在今湖南临武县东三十五里。《清一统志·桂阳州》:石梯岭,“由临武至桂阳别径也。山岭一道如线”。
明置,属宁夏后卫。在今宁夏盐池县西。《方舆纪要》卷62:井儿堡“嘉靖初,套寇由此撤墙入犯固原、平凉、泾州诸境,杀伤甚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