湟河郡
亦作河湟郡。十六国前凉置,治所在黄河城(今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西南黄河北岸)。《水经·河水注》: “河水又东北径黄河城南,西北去西平二百一十七里。” 会贞按: “湟、黄二字通用,或以此黄河为湟河之讹。” 北魏属鄯州。北周以后废。
十六国前凉置,治今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西。辖境相当今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一带。属凉州。北魏、西魏、北周属鄯州。后废。
亦作河湟郡。十六国前凉置,治所在黄河城(今青海化隆回族自治县西南黄河北岸)。《水经·河水注》: “河水又东北径黄河城南,西北去西平二百一十七里。” 会贞按: “湟、黄二字通用,或以此黄河为湟河之讹。” 北魏属鄯州。北周以后废。
十六国前凉置,治今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西。辖境相当今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一带。属凉州。北魏、西魏、北周属鄯州。后废。
明成化以后置,属高罗安抚司。治所在今湖北宣恩县境。清废。
即今山东博兴县东南兴福镇。清道光《博兴县志》:东南有兴福镇。(1)在山东省博兴县东南部。面积44平方千米。人口3.5万。镇人民政府驻兴福,人口1.9万。村始建于西汉初,后因村南建洪福寺,故名兴福庄。明
即今江西永丰县东北视田。明初置巡司于此。万历中废。
即西州回鹘、高昌回鹘。9世纪中叶由西迁之回鹘一支所建,都高昌城 (又名和州城,即今新疆吐鲁番市东四十余里高昌故城)。《辽史·属国表》: 太祖元年 (907) 十二月,“和州回鹘来贡”。又 《金史· 太
在今山东定陶县东北三十里孟海乡。《寰宇记》 卷13定陶县: 孟海城,“ (隋) 孟海公陷曹州筑此南北二城”。
①即大宁城。在今内蒙古宁城县西大明镇。明洪武十四年(1381)封子朱权为宁王于此。《方舆纪要》卷18大宁卫:“(洪武)二十年,命宋国公冯胜等征纳哈出,谕令据大宁塞分兵列戍,以控制之。胜遂筑大宁、宽河、
一作雅普尔古庄。即今新疆岳普湖县。清道光 《新疆识略》 卷3喀什噶尔: 岳普尔湖 (庄) 在 “城东南二百里”。1943年置岳普湖县于此。
在今河南南阳县南。《后汉书·郑众传》:永元十四年 (102),“帝念众功美,封为鄛乡侯,食邑千五百户”。李贤注引 《说文》 曰: “南阳棘阳县有鄛乡。”在今河南省南阳市南。东汉郑众被封为鄛乡侯。《后汉
即今江苏高淳县西狮树乡。民国 《江苏六十一县志》: 高淳县西有 “狮树街镇”。
亦作兰麻驿。明置,在今广西永福县西南四十里。明置,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永福县西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