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窝邨
即今北京市房山区西南石窝村。清光绪《顺天府志》卷29房山县:“(西南)五十里石窝邨。”
即今北京市房山区西南石窝村。清光绪《顺天府志》卷29房山县:“(西南)五十里石窝邨。”
又名白茅寺。唐始建,在今河南辉县市西五十里太行山麓。明洪武二十四年 (1391) 重修,改名白云寺。又称白茅寺。唐代始建,在今河南省辉县市西太行山麓。明洪武二十四年(1391年)重修改名白云寺。
亦作波斯坎、坡斯坎木、坡斯恰木。即今新疆泽普县。1921年置泽普县于此。《清一统志·叶尔羌》: 坡斯恰木 “在叶尔羌城东南七十里”。
1927年由巴县、江北二县析置,属四川省。治所即今四川重庆市。1938年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迁都于此,后定为陪都。次年升为中央直辖市。1945年共产党与国民党在此举行和平谈判,签定了“双十协定”。1946
明置,在今辽宁鞍山市东北。《方舆纪要》 卷37辽东都司 “首山堡” 条下: “又南沙河堡,在司西南三十里。”
唐龙朔二年(662)置,治所在万安县(今海南省万宁县北旧州)。开元九年(721)徙治陵水县(今海南省陵水县东北)。天宝元年(742)改名万安郡,至德二年(757)改为万全郡,乾元元年(758)复为万安
在今陕西西安市西南。《寰宇记》 卷25长安县: 雁鹜陂,“地方六顷,承昆明池下流,在镐池北。沈约诗曰: 东出千金堰,西临雁鹜陂”。久废。
①即今四川宣汉县东北清溪乡。清嘉庆《东乡县志》: 清溪场 “去县治三十里”。②即今四川涪陵市东北三十里长江南岸清溪镇。清同治 《涪州志》 卷1: 罗云里有 “清溪场”。③亦名清水溪场。即今四川犍为县西
北周闵帝元年 (557) 置,治所在蓝田县(今陕西蓝田县西三十里)。辖境相当今陕西蓝田县地。建德二年 (573) 废。北周孝闵帝元年(557年)置,治蓝田县(今陕西蓝田县西、灞河西岸)。属雍州。辖境相
在今湖南常德县北。清设巡司于此。即今湖南省常德市北大龙站。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以蹇家坪驿丞迁此。清乾隆四十一年(1776年)改置巡检司。后废。
即今山东五莲县西北四十里管仲镇。旧属莒州。清嘉庆 《莒州志》 卷3有管帅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