苇沙河
①亦作倭沙河、隈沙河。在今黑龙江省尚志市东南,为蚂蜒河上源支流。清光绪《吉林通志》卷22:蚂延河“又西十余里径南阳川南,倭沙河自南来注之。河出宁古塔西北境,入厅东南径大肚川西,西受来自锅盔顶山之小水一,合西流二十余里,折东北五十里许,北入玛延河”。
②即今吉林临江市西南苇沙河镇。隔鸭绿江为朝鲜境,为边防要地。民国徐曦《东三省纪略》卷7:苇沙河在“(临江)县西南六十里”。“苇沙”,满语意为山麻。
①亦作倭沙河、隈沙河。在今黑龙江省尚志市东南,为蚂蜒河上源支流。清光绪《吉林通志》卷22:蚂延河“又西十余里径南阳川南,倭沙河自南来注之。河出宁古塔西北境,入厅东南径大肚川西,西受来自锅盔顶山之小水一,合西流二十余里,折东北五十里许,北入玛延河”。
②即今吉林临江市西南苇沙河镇。隔鸭绿江为朝鲜境,为边防要地。民国徐曦《东三省纪略》卷7:苇沙河在“(临江)县西南六十里”。“苇沙”,满语意为山麻。
北魏延昌中置,属褒中郡。治所即今陕西南郑县西南濂水镇。南朝梁大同中废。南宋绍兴四年(1134) 复置,绍定间废。北魏延昌中置,治今陕西省汉中市南。南朝梁大同时废。南宋绍兴四年(1134年)复置,绍定时
清康熙三十三年 (1694) 建,在今北京东城区雍和宫大街东侧。最初是雍亲王府,为胤祯即位前的府邸。雍正三年 (1725) 改名雍和宫。十三年(1735) 因停放胤祯灵柩,将宫内主要建筑改易黄瓦,并立
清初改东乡五路安抚司置,属施州卫。治所即今湖北宣恩县东北细沙乡。雍正十三年(1735)废。本明东乡五路安抚司,清称东乡土司。治今湖北省宣恩县东北。雍正十三年(1735年)裁。
元元贞元年 (1295) 升婺源县置,治所即今江西婺源县。明洪武二年 (1369) 复为县。元元贞元年(1295年)升婺源县置,治今江西省婺源县。属徽州路。明洪武二年(1369年)复降为县。
清雍正五年 (1727) 析平罗县置,属宁夏府。治所在今宁夏平罗县南姚伏镇。乾隆三年(1738) 废。古县名。清雍正四年(1726年)置,治今宁夏回族自治区平罗县姚伏镇东。属宁夏府。乾隆四年(1739
在今甘肃临潭县东新城乡。明建洮州卫于山麓。《方舆纪要》卷60洮州卫:东陇山“番人于此耕种。明洪武十二年,洮州十八族番长汪舒朵儿等叛,沐英讨之,贼悉遁去,筑城于东陇山南川,留兵戍之”。
明置,治所即今江苏太仓市东北浏河镇。清顺治十五年(1658)并入镇海卫。明置,治今江苏省太仓市浏河镇。属苏州府。后废。
古地名。故址或以为在今印度尼西亚苏门答腊岛西面海上,或在今马六甲海峡东部之皮散岛。《汉书·地理志》:“自黄支船行可八月到皮宗,船行可二月到日南象林界云。”
在今湖北兴山县(古夫镇)北。三国吴置兴山县于此。清有千总驻守。
在今广西恭城瑶族自治县东南势江村。明置巡司于此。在今广西壮族自治区恭城瑶族自治县东南势江。明时设势江土司于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