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家山
在今安徽庐江县东南五十里。《隋书·地理志》: 庐江县有蓝家山。
在今安徽庐江县东南五十里。《隋书·地理志》: 庐江县有蓝家山。
又作劳乌错。在今西藏南部,门隅地区达旺东十里处。藏语意为小神。原隶属于西藏地方政府管辖,为门隅三十二错、定 (错、定是当地的一级行政区划) 之一。1951年被印度政府非法占领。
元置,治所在今四川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东南七十里石耶乡(石耶场)。明洪武八年(1375)改为石耶洞长官司。
即今江西南康县北龙华乡。清同治《江西全省舆图》卷8:南康县北有龙华江墟。
即今台湾省高雄县西北冈山镇。清设阿公店汛。日本占领期间于1920年设冈山街。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改设冈山镇。
即今江西大余县东北二十里黄龙镇。明嘉靖 《南安府志》 卷18: 大庾县有黄龙铺。
即今吉林长白朝鲜族自治县西北十二道沟乡。清光绪《吉林全省地舆图》:临江县东南有十二道沟。民国徐曦《东三省纪略》卷7:“十二道沟铁矿在十二道沟迤东之十二道湾,质性甚优。”
亦名黄后店。即今天津市武清县西黄花店乡。清同治 《畿辅通志》 卷46武清县图: 南有黄花店,驻外委。
①秦置,属广阳郡。治所即今河北涿州市。西汉为涿郡治。三国魏为范阳郡治。西晋为范阳国治。隋属涿郡。唐武德七年 (624) 改名范阳县。②1913年改涿州置,属京兆尹。治所即今河北涿州市。1928年直属河
1913年改昌都府置,属四川省。治所即今西藏昌都县。后属西康省。西藏地方政府设昌都宗。在西藏自治区东部、横断山区,北接青海省。属昌都地区。面积1.1万平方千米。人口8.9万。辖3镇、12乡。县人民政府
在今河南巩义市西北。《水经· 河水注》: “ (巩) 县北有山, 临河, 谓之崟㟶山, 其下有穴,谓之巩穴,言潜通淮浦,北达于河。直穴有渚,谓之鲔渚。” 《资治通鉴》: 东晋永和十年(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