蓼县
西汉置,属六安国。治所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北蓼城冈。东汉属庐江郡。三国魏属安丰郡。东晋末废。南朝梁复置,属新蔡郡。北齐改为固始县。
古县名。西汉置县,高祖六年(前201年)封孔蓼为蓼侯于此。治今河南省固始县东北蓼城冈,属六安国。东晋末废。南朝宋泰始中于此侨置固始县。梁复为蓼县。东魏又改名固始县。
西汉置,属六安国。治所在今河南固始县东北蓼城冈。东汉属庐江郡。三国魏属安丰郡。东晋末废。南朝梁复置,属新蔡郡。北齐改为固始县。
古县名。西汉置县,高祖六年(前201年)封孔蓼为蓼侯于此。治今河南省固始县东北蓼城冈,属六安国。东晋末废。南朝宋泰始中于此侨置固始县。梁复为蓼县。东魏又改名固始县。
唐、五代、两宋、元及明初对今西藏地方的汉译称,亦是对当时藏族聚居地区的泛称。藏语称西藏地方为“番”,或说即《后汉书·西羌传》所称之“发”羌故地。《大唐西域记》卷4等唐初史籍译称“吐(土)蕃 (番)”,
源出贵州都匀市北境,北流经麻江县西,至福泉县东南合鱼梁河,东流为重安江。《明史·地理志》 麻哈州: “南有麻哈江,即邦水河之上源。”《清史稿·地理志》 都匀府麻哈州: “麻哈河,有二源,经城西合为一水
明永乐九年 (1411) 改散毛沿边军民宣慰司置,属大田所。治所即今湖北来凤县西北猴栗。十三年 (1415) 升为散毛宣抚司。明永乐九年(1411年)改散毛沿边军民宣慰司置,治今湖北省来凤县。十三年升
在今湖北嘉鱼县东北。《水经·江水注》:港口 “南对龙穴洲,沙阳洲之下尾也,洲里有驾部口,宋景平二年迎文帝于江陵,法驾顿此,因以为名”。
即今湖北广水市西南三十四里陈巷镇。清光绪《湖北全省分图》:应山县西南有陈家巷市。
十六国之一。公元384年由鲜卑族慕容垂建,都中山。在今河北定州市。辖境相当今河北、山东及河南北部、辽宁西部、山西东部地。公元407年为北燕所灭。
明置,在今福建建瓯市西北叶坊。《方舆纪要》卷97建宁府“城西驿”条下:叶坊驿“在府西北四十五里。元叶坊站也。自崇安、浦城沿溪而下者, 皆会于此”。
即今四川简阳市东南平泉镇。民国《简阳县志》卷2:龙泉寺,“《采访册》按:《咸丰志》云:在州东南,当雁江下流。《乾隆志》云:州南四十里,未确。距城三十里( 《咸丰志》)。创建(于)明时”。
唐永徽元年 (650) 封突厥单于置狼山都督府,治所在今河北怀来县东南二十七里狼山乡。显庆三年 (658) 废。
即今陕西镇巴县南赤南乡。1933年川陕革命根据地置赤南县治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