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
1934年合金河、平河二设治区置,各取一字为县名,直属云南省。治所即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1985年改设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旧县名。1936年以金河、平河两设治局合置,治今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平镇。1985年撤销,改设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1934年合金河、平河二设治区置,各取一字为县名,直属云南省。治所即今云南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1985年改设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旧县名。1936年以金河、平河两设治局合置,治今云南省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金平镇。1985年撤销,改设金平苗族瑶族傣族自治县。
即滁河入长江之口。在今江苏六合县东南。《宋史·高宗纪》: 南宋建炎四年 (1130) 十一月,“金人犯滁口”。
在今四川高县南。清同治《高县志》卷6:明魏天威妻妾抗拒农民义军死此。
在今河北任丘市东四十里吕公堡镇。清设吕公堡社。
西晋泰始二年(266)置,属司州。治所在汲县(今河南卫辉市西南二十里)。辖境相当今河南新乡、卫辉、辉县、林州、淇县等市县地。西晋末废。北魏太和十二年(488)复置,属相州。治所在枋头(今浚县西南淇门渡
又作半拉城。故址在今黑龙江省呼兰县东北公家村附近。清屠寄 《黑龙江舆图说·呼兰城》: 松花江 “次东曰涉溲沟,南流径珠尔格依废城东八十四里,注于松花江”。
又名西山、散原山、厌原山。在今江西新建县西。《太平御览》 卷48引 《豫章图经》: “南昌山者,吴王濞铸钱之山。时有夜光,遥望如火,以为铜之精光。” 《寰宇记》 卷106洪州南昌县: 南昌山 “在县西
西汉置,属天水郡。治所在今甘肃榆中县东北夏官营上堡子城。东汉永平十七年 (74) 改属汉阳郡。西晋废。古县名。西汉置,治今甘肃省榆中县北。属天水郡。东汉属汉阳郡。末年废。《资治通鉴》:东晋孝武帝太元十
即今山东诸城市西贾悦镇。1943—1950年初为莒北县治。
明正统间置,清雍正二年(1724) 废。乾隆三十六年 (1771) 复置,属腾越厅。治所在今云南陇川县西北三十四里腊撒。傣语 “腊”为下或尾,“撒” 为构皮树,意即构皮树林下方的寨子。民国废。
又作恨古河、亨衮必拉、恒滚河。即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支流阿姆贡河。《清一统志·吉林一》:兴衮河“在宁古塔城东北二千七百三十四里。源出卓哩奇山,东南流会诸小水,入混同江。当混同江入海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