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颈山
即今江苏苏州市西天平山支阜高景山。《越绝书 · 吴地传》 云: “阊门外高颈山东垣石人,古者名石公。”
古山名。即今江苏省苏州市西天平山支脉高景山。《越绝书·吴地传》:“阊门外高颈山东桓石人,古者名石公。”
即今江苏苏州市西天平山支阜高景山。《越绝书 · 吴地传》 云: “阊门外高颈山东垣石人,古者名石公。”
古山名。即今江苏省苏州市西天平山支脉高景山。《越绝书·吴地传》:“阊门外高颈山东桓石人,古者名石公。”
元置,属八番顺元宣慰司。治所在今贵州惠水县西南二十五里金石乡。明洪武五年 (1372) 改置金石番长官司。亦称金石番安抚司。元置,治今贵州省惠水县西南下金石。属八番顺元宣慰司。明洪武五年(1372年)
元置,属八番顺元宣慰司。治所在今贵州罗甸县东。后废。
在今江苏南京市太平门外紫金山西麓白马村。常遇春 (1330—1369),字伯仁,怀远 (今属安徽) 人。明初名将。洪武二年 (1369) 病卒,追封开平王,谥忠武,赐葬于此。墓碑系清同治十年(1871
唐开元十七年(729)置羁縻州,属黎州都督府。治所在今四川甘洛县境。北宋又作邛陈州。后废。
北魏孝昌中置,属南兖州。治所在城安县(今河南民权县东北)。北齐天保七年(556)废。北魏孝昌中置,治考阳县(今河南民权县东)。辖境相当今河南省民权县一带。北齐废。
元至元十四年 (1277) 升道州置,属湖广行省。治所在营道县 (今湖南道县)。辖境相当今湖南道县、宁远、江永及江华瑶族自治县地。明洪武元年 (1368) 改为道州府。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改道州
①又名鄞江。即今福建长汀县东汀江。《元和志》卷29汀州长汀县:白石溪水“在县南二百步,下流入潮州界”。《清一统志·汀州府》:白石溪“一曰正溪,亦曰大溪, 又曰鄞江,即汀水也。源出宁化县界,流经府城长汀
又作多索密河、托索密河。在今俄罗斯哈巴罗夫斯克边疆区黑龙江下游,为格林河的支流。《清一统志·吉林一》 “格楞河”条下:“托索密河,在(宁古塔)城东北二千四百九十八里。源出卓哩奇山,东南流入格楞河。”
即利城镇。今江苏江阴市西五十里利港镇。明初置巡司于此。在江苏省江阴市西北部,北濒长江。面积60平方千米。人口5.6万。镇人民政府驻利港,人口 6500。利港(河)昔名渔浦,因渔得利改称利港。镇以河名。
1914年由陕北道改置,属陕西省。治榆林县 (今陕西榆林市)。辖境约当今陕西黄陵、宜君、洛川、黄龙、宜川以北,定边、横山、榆林、神木、府谷诸县市长城以南地区 (靖边以长城外宁条梁镇以南为界)。1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