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署名。清末民政部参议厅所属机构。光绪三十二年(1906)设。掌拟编《光绪政要》,编纂 《会典则例》,增改原奏清单等事。清末置,属民政部参议厅。掌拟编光绪政要,编纂会典则例等事。
官名。北魏始于诸王府置祭酒,隋诸王府与唐亲王府均置东西閤祭酒。唐制员额各一人,秩从七品上,掌礼贤良,导宾客。
官名。渤海国右六司计部次官,位郎中下。
清朝对绿营军官于限额之外委任者之通称,为绿营中之低级军官。有外委千总,外委把总,其职掌与额设千总、把总相同,但品秩、俸饷略低。另有额外外委,其品秩又较外委为低,乃绿营中最低级军官。指额外委派的武官。清
官名。清末巡警部警务司长官。光绪三十一年(1905)设,一人,正五品。掌司事。三十二年,警务司撤归民政部,遂废。
官名。初属少府。汉武帝元鼎二年(前115)后属水衡都尉,有两丞。据《汉书·百官公卿表》颜师古注引如淳曰,御羞为地名,在蓝田,土地肥沃,多出御物可进贡者。御羞令即主其事。东汉省。官名,汉置,属水衡都尉,
官名,汉朝长安县置,掌治安。《汉官旧仪》:“长安城方六十里中,皆属长安令,置左右尉。”
官名。清朝理藩院所属录勋清吏司长官。掌司事。乾隆二十二年 (1757) 改称典属清吏司郎中。
官名。宋太宗太平兴国三年 (978),盐铁、度支、户部置巡官或推官,以京朝官充任,分领各案事务。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废。
官名。东汉置,属太子少傅,秩六百石,主太子宫仓谷。北魏亦置,太和十七年(493) 定为官五品中,二十三年职员令不见。官名,后汉置,为太子少傅属官,六百石,掌仓谷。北魏沿其制。见《通典·职官十二·太子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