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六苑监
此为三十六位苑监的合称。苑监是养马苑的长官,掌管养马事务,由郎官担任。《三辅黄图·苑囿》:“三十六苑,《汉仪》注: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宦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六万匹。养鸟兽者通名为苑,故谓牧马之处为苑。”
此为三十六位苑监的合称。苑监是养马苑的长官,掌管养马事务,由郎官担任。《三辅黄图·苑囿》:“三十六苑,《汉仪》注:太仆牧师诸苑,三十六所,分布北边西边,以郎为苑监,宦官奴婢三万人,养马三十六万匹。养鸟兽者通名为苑,故谓牧马之处为苑。”
官署名。隋置,掌宫殿门禁及守卫等事。置将军、郎将、校尉、直长、长史、司马、录事等。见《隋书·百官下·左右监门府》。唐沿隋制,监门府置大将军、将军、中郎将等;龙朔二年改称“左右监门卫”。见《旧唐书·职官
官名。宋太宗雍熙 (984—987) 中置,后用为武臣阶官,属西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 重定武臣阶官名
官名。南朝梁置。武帝天监七年 (508)定为施用于境外的武职二十四班中的一班,是最低的一班,大通三年 (529)定制后,仍为最低的一班。
明清吏部内部机构。明制有司务二人,从九品。清制有司务满、汉各一人,经承三人。掌收发外省衙门的文书。收到文书登记后,分交各司办理,并管理吏部任用吏员与杂役之事。厅下所属有承发科,额定设经承五人。
春秋时期称诸侯方伯。《左传·哀公十三年》:“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
民国军制,中级军官曰校,分上校、中校,少校三级。陆海空军官佐等级名。见“校官”。
管理佛事务官员统称。 十六国后秦以道䂮法师为僧正,是为立僧官之始。南朝宋亦置僧正,梁置大僧正。唐、宋设有僧官衙门僧录司,掌众僧事。辽朝上京、燕京设僧录。金朝路设僧录、僧正,州郡设都纲,县
国民党政府立法院所设各委员会之一。设委员长一人,委员若干人,掌审议军事方面的法律案。
官名。为行人司的副长官,见“行人司”。
春秋时的政治单位。联合卿、大夫世族内数室而成,以其中一室之长为首领,常能出兵力数十乘至百乘以上。参见“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