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河渠司
官署名。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置,掌修治黄河、汴河堤岸及开浚等事。初以三部副使及判官主其事,后特置都大提举河渠司。嘉祐三年(1058)废,另置都水监领其事。
官署名。宋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置,属三司。掌理黄河、汴河疏浚及堤岸修筑等事。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废,另置都水监。
官署名。宋仁宗皇祐三年(1051)置,掌修治黄河、汴河堤岸及开浚等事。初以三部副使及判官主其事,后特置都大提举河渠司。嘉祐三年(1058)废,另置都水监领其事。
官署名。宋皇祐三年(公元1051年)置,属三司。掌理黄河、汴河疏浚及堤岸修筑等事。嘉祐三年(公元1058年)废,另置都水监。
指帝王的母族、妻族,即太后、皇后、嫔妃的家族——娘家人。《史记·外戚世家》:“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
官名。金置,为给事局的正副主官,见”给事局”。
汉朝名将李广的别称。《汉书·李广传》:“广在郡,匈奴号曰‘汉飞将军’,避之,数岁不入界。”飞将军,也简称飞将,唐朝王昌龄《出塞》:“秦时明月汉时关,万里长征人未还。但使龙城飞将在,不教胡马度阴山。”三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东王府,员额二百四十人,官阶为职同将军。参见“典乐”。
官名。北宋初,兵部尚书犹实任其职,后仅表示官阶,另设判兵部事,以朝官或两制充任,主管兵部之事。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兵部复以尚书为长官,遂罢。
官署名。北洋政府设置,依照民国二年(公元1913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公布的《海军军港司令处条例》规定, 设于海军各军港(冠以地名),掌理出师准备、防御计划及军港区域及附近地方警备事项。设司令一人(中、少
官名。北魏置。《魏书·酷吏·羊祉传》:“为将作都将,加左军将军。”领将作大匠所属工徒。北齐、北周不置。
宋代称百官上朝时的班位次序为合班。亦称“杂压”,见该条。
官名。唐玄宗开元五年(717)乾元院置一员,掌出入、宣进奏,领宦官监守院门。
官称。隋、唐迄宋,太子诸率府副长官统称。隋朝太子左右卫、左右宗卫、左右内、左右监门,唐朝太子左右率府、左右司御率府、左右清道率府、左右监门率府、左右内率府,宋朝太子左右卫率府、左右司御率府、左右清道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