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府卫
唐高祖武德七年(624)以亲卫曰一府,勋卫、翊卫曰二府,谓之三府卫。
唐高祖武德七年(624)以亲卫曰一府,勋卫、翊卫曰二府,谓之三府卫。
官署名。元朝始设,为行中书省所属机构。掌勘核刑名案件。设理问二人,副理问二人,知事一人,提控案牍一人。明、清沿置,为布政使司所属机构。明设理问一人,副理问一人,提控案牍一人。清于直隶、江西、江苏、浙江
官署名。清末学部兼领机构。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掌京师教育行政事宜。辖师范教育、中等教育、小学教育三科。局长由学部奏派,局员由视学官内派充,另设译官任翻译。官署名。清末置,属学部。掌京师督学
见“都史”。
官署名。隋朝置,隶陇右牧。设帅都督及尉; 炀帝大业三年(607)后置左、右牧监各一员,以主其事。
杂任职名。唐太仆寺典厩署置,员额一百人,掌驾车之事。
将军名号。新莽置。《汉书·王莽传》:“莽遣司命大将军孔仁部豫州,纳言大将军严尤、秩宗大将军陈茂击荆州。”杂号将军名,凡将军皆掌征伐。《汉书·王莽传》:“纳言大将军严尤、秩宗大将军击荆州。”
官名。即兵部尚书,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兵部尚书参见“兵部尚书”。官名。见“夏官”。
即“第二领民酋长”。唐朝人修史时避讳改。参见“第二领民酋长”。
官名。掌邦国都鄙土地政令。《周礼·地官》:“土均,上士二人,中士四人,下士八人,府二人,史四人,胥四人,徒四十人。” “掌平土地之政,以均地守,以均地事,以均地贡,以和邦国都鄙之政令刑禁; 与其施舍礼
官名。北宋初以检校官判四方馆,太宗淳化四年(993)置使,掌馆事。后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阶官,属横班诸司使。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复置二员,使领本职,正六品。徽宗政和二年(1112)重定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