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饰名。亦称素珠。清朝官服之一。用珠宝穿缀而成,每盘一百另八颗,中有四颗大珠,垂于胸前者叫佛头,背后者叫背云,另有三串小珠,称为纪念。用以分等第、别品秩。依典制所定,帝后、王公大臣以下,文职五品,武职
官名。明朝于河南、浙江二省设,为所在省布、按两司佐官参政、参议、副使、佥事的分道之职,以其中一人担任。专职道员名。明代于河南、浙江间设协堂道,以按察司副使任其职。清代废。
爵名。春秋时郑国置。相当别国的“中大夫”。《左传·昭公七年》:“朔于敝邑,亚大夫也; 其官,马师也。”
武官名。南京置,为统领的佐官,地位在同统领之下。参见“统领”。
即“四门博士”。学官名。见“四门学”。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 仿《周礼》羽人置,掌征收禽类及其羽毛,北周沿置。地官府虞部下大夫属官,下设掌禽下士以佐其职。正二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 罢。参见“羽人”。
官名。元朝乌思藏十三万户之一,隶乌思藏宣慰司,治所在今西藏日喀则地区定日县境内。
官名合称,即廷尉左监和廷尉右监。秦置廷尉监,汉分左、右,掌逮捕罪犯。《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廷尉,秦官,掌刑辟,有正、左右监,秩皆千石。”
官署名。管理道教事务之机构。明洪武十五年 (1382) 始设于各府,掌钤束一府之道人。设都纪、副都纪为正、副长官。清沿明制未改。官署名。清朝设在省府掌管道教徒事务的官署。其官有都纪、副都纪各一人。参看
官名。唐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右奉宸卫中郎将置,设二员,正四品下,掌供奉侍卫,佐上将军职; 有口敕,声不下闻者,则宣告。宋朝置为环卫官,无定员、无职掌,多以宗室为之,亦用为武臣赠典或武官责降散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