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供案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掌诸州上供钱帛。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其事归户部度支司。
官署名。北宋前期三司置,掌诸州上供钱帛。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废,其事归户部度支司。
见“阿敦侍卫”。
河道总督的直辖军队。掌河工调遣,督护及守汛、防险之事。因南北二河河道总督分别由漕运总督与直隶总督兼任,故南北二河的河标分别由漕运总督的漕标与直隶总督的督标兼管。东河河道总督为专任,所属河标,计有本标中
爵级名,为公侯伯子男五等爵的第二级;为秦、汉二十级爵的第十九级关内侯和二十级列侯。参看“侯”、“列侯”、“关内侯”条。
官署名。唐高祖武德五年 (622)改左宫门将置,设率一员,副率二员,掌东宫诸门禁卫,置长史及录事,兵、胄曹参军事,又有监门直长等属官。高宗龙朔二年(662) 改名左崇掖卫,咸亨元年(670) 复旧;
官名。唐武则天垂拱(685—688)以后,以宰相兼领弘文馆馆务,号馆主。弘文馆自垂拱以后皆令宰相兼管,号为馆主。常令给事中一人判馆事 以处理日常事务。
交通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交通部设置,编拟交通各种法规。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一月公布的《交通部法规委员会章程》规定,本会设专任委员若干人,兼任委员若干人,均由部长分别聘任或派充,本部参事、
官名。清朝八旗护军营之将领,额设二十七人。与直班前锋参领共同掌管率领直班兵士以宿卫。下属有护军校九十一人、护军七百八十七人。
官名。①军中司法官。春秋置。《史记·司马穰苴列传》:“召军正问曰:‘军法期而后至者云何? ’对曰:‘当斩。’”两汉三国军中多置。《汉书·胡建传》颜师古注:“南北军备有正,正又置丞。”时监军御史穿北军垒
1、对尚书令的敬称。荀文若和荀公达在东汉末年先后任尚书令,被尊称为令君。“帝尝谓曰:魏武帝言荀文若之进善,不进不止;荀公达之退恶,不退不休。二令君之美,亦望于君也。”见《晋书·荀勗传》。2、对县令的尊
官名。清末内阁法制院属官。宣统三年(1911)五月设。无定额,奏任。分任本院法律法令之起草与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