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林中十池监
上林中十池监,即上林十池监,详“上林十池监”条。
上林中十池监,即上林十池监,详“上林十池监”条。
官署名。清末置,属学部。掌师范、中小学校,各以其法定规程,稽督其课业。设郎中一人为主官。司内分设三科:师范教育科,掌优级师范、初级师范、盲哑学堂、女子师范学堂教课规程、设备规则及关于管理员、教员、学生
武官名。五代时诸州均置都指挥使以掌守城之兵,以诸州名冠于指挥使之上,如定州都指挥使即领定州之兵;在京师者称为在京都指挥使。
海关海事部巡工科洋员。见“海事部”。
教育部直属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八年(公元1929年)十二月二十一日公布的《教育部华侨教育设计委员会组织条例》规定,其职务为拟订改进华侨教育方案,调查华侨教育情形,计划华侨教育经费,计划其他
外交部执行甄录考试的机构。设委员长一人,由外交次长兼任;委员六至八人,均由总长选派。依照民国四年(公元1915年)九月三十日公布的《外交官领事官考试甄录规则》的规定,甄录先看毕业论文和译文,合格者再面
妃嫔名号。北周置。是后宫中地位较低的妃嫔,仅在御婉之上。分上媛、中媛、下媛三个等级,地位分别相当于六府中的上、中、下大夫。内命妇名。北周设置,为皇帝之妾,位视大夫。大夫有上大夫、中大夫、下大夫,故御媛
突厥语。意为“镇守者”,“达鲁花赤”的同义词。
县政府的辅佐机关。国民党政府于民国十七年(公元1928年)始置,以局长为主官。掌理户籍警卫、消防、防疫、卫生、救灾及保护森林、渔业等事项。民国二十九年(公元1940年)裁撤,改设民政科。
女官名。北魏后宫女职。孝文帝定为视五品。
医学教官名。明清设置,秩未入流,见“医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