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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谕

文书名。清朝的下行文。指皇帝特降的命令或因臣僚奏请而下达宣示中外的命令,亦称“”,以别于对臣僚奏请而下达指示的“旨”。自雍正 (1723—1735) 以后,重要谕旨均由军机处草拟,经皇帝审定后颁发。其发布有两种形式。一由内阁“明发”,首书“某年某月某日内阁奉上谕”,结尾不署名。一由军机处“廷寄”,首书“军机大臣某字寄某人,某年某月某日奉上谕”,尾以“为此寄信前来”作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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