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骑都尉
勋官号。唐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为六转勋官,比正五品。宋朝为第七阶勋官,秩正五品。金朝置为第七阶勋官,正五品。元朝为第七阶勋官,正四品,只用于封赠。明朝为第七阶武勋,正四品,再考称职者授。
勋官名,金朝置,勋级正五品授上骑都尉。见《金史·百官一》。
勋官号。唐高祖武德七年(624)置为六转勋官,比正五品。宋朝为第七阶勋官,秩正五品。金朝置为第七阶勋官,正五品。元朝为第七阶勋官,正四品,只用于封赠。明朝为第七阶武勋,正四品,再考称职者授。
勋官名,金朝置,勋级正五品授上骑都尉。见《金史·百官一》。
官名。十六国前凉置。总领政务,实际地位相当于尚书令、仆射。谢艾以败麻秋功,自军师将军进此职。参见“太府”。
官名。元、明、清三朝理问所主官,掌勘核刑名案件。元朝各所设二人,正四品。明朝各所置一人。初称“正理问”,正四品,后改从六品。清沿明制,为从六品。例以兵马司副指挥、京县县丞、京府经历、布政司都事、州判、
禁军名。后唐置,《五代会要·京城诸军》记后唐清泰元年(公元934年)六月改捧圣马军为彰圣左右军,为禁军中的两军。
官名,东汉置,属象林将兵长史,掌领兵。参看“象林将兵长史”条。
皇子封王,其郡为国。其官有太傅,为王辅佐,导王以善;有内史,掌治国民;有中尉,掌武职;有丞相,统众官。见《汉书·百官公卿表》。
官署名。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至光绪(1875—1908)间改为一人。
春秋时期大臣所穿的紫色朝服。《左传·哀公十七年》: “良夫乘衷旬,两牡,紫衣,狐裘,至。”
满语官名。汉译为“御前大臣”。
官名。大理寺属官,北齐始置十员,从五品。隋朝沿置。唐朝置六员,从六品上,掌出使推按,凡承制推讯长吏,当停务禁锢者,请鱼书以往。北宋前期为寄禄官,不预本寺公事,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置
官名。清末陆军部之职官。光绪三十二年 (1906) 设。正四品。掌稽察本部及军队、学堂、局、厂章制等事。宣统二年 (1910) 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