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下名开拆官

下名开拆官

吏职名。南宋置,属临安府。

猜你喜欢

  • 平准案

    官署名。宋哲宗元符三年 (1100) ,改太府寺市易案置,掌平抑市易物价。南宋户部右曹亦置,掌平抑全国物价。

  • 强毅正直科

    科举制科之一。隋代设置,属于贤良忠直类科目。大业三年(公元607年)诏举。参见“制科”。

  • 正人

    周朝称官吏之长。《尚书·周书·康诰》:“惟厥正人。”孔安国传: “正官之人。”孔颖达疏: “正官之人,若《周官》三百六十职。正,官之首。”

  • 同判司农寺事

    官名。北宋前期置,为司农寺副长官。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罢,另以司农少卿领其职。

  • 太子校书郎

    官名。辽朝袭唐制置。司经局官员,与太子正字共掌典校图书。

  • 灵官

    明朝道官。閤阜山 (今江西清江县东)、三茅山 (今江苏句容县东南) 道观,各置一人,正八品。

  • 详明吏理达于教化科

    科举制科之一。唐代设置,属于吏治类科目,宝历元年(公元825年)诏举,韦正贯及第;太和二年(公元828年)诏举, 宋昆及第。

  • 度支部右参议

    参见“度支部左参议”。

  • 典府长

    官名。隋朝诸王国置,各一员。唐朝亲王国各置二员,正九品下,掌府内杂事。

  • 习学公事

    官名。北宋神宗熙宁三年(1070),中书置检正官,以京朝官充任,掌纠正省务。后以选人领其职,即称习学公事。元丰四年(1081)罢。熙宁七年于大理寺亦置,选曾试刑法、循两资以上者充任,佐理大理寺所掌公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