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三省总督
官名。清末东北地方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改奉天、吉林、黑龙江特别行政区为行省,始置。由盛京将军改设,一人,从一品,钦差大臣。掌三省民政财政,并兼三省将军事务。宣统二年(1910) ,兼奉天巡抚。
官名。清末东北地方长官。光绪三十三年 (1907) 改奉天、吉林、黑龙江特别行政区为行省,始置。由盛京将军改设,一人,从一品,钦差大臣。掌三省民政财政,并兼三省将军事务。宣统二年(1910) ,兼奉天巡抚。
官署名。金朝九路提刑司之一。掌本路纠察黜陟、劝农采访、管领屯田、镇防诸军。大定二十九年(1189)置于上京会宁府。设提刑使(正三品)、副使(正四品)领司事,下设判官、知事等官。承安三年 (1198)
官署名。设于元世祖中统四年(1263),掌内府宫殿营缮器物与工匠,受中书省剳。至元七年(1270),改器物局。
官名。隋、唐殿中省尚药局及唐太常寺太医署、太子左春坊药藏局皆置,掌药物加工之事。宋初御药院亦置,无定员。徽宗崇宁二年(1103)改御药院为殿中省尚药局,仍置。掌供御汤药之事。杂任职名。唐于殿中省尚药局
官名。为天朝典官,掌下关的稽查与税收事务。参见“提中关”。
官名。元置,属“详定使司”,见该条。
官名。十六国汉置,掌辅佐储君太弟刘乂,崔玮曾任此职。职掌同太子太傅。参见《晋书·刘聪载记》。
官名。北周《周礼》夏官之属有司士下大夫二人,掌理群臣的名籍,主管黜陟、计比、征召的政令及正朝仪等事。北周依《周礼》之制置司士中大夫,正五命,属夏官府。任此职者见《周书·裴宽传》:“武成二年(公元560
乡吏名。汉代居延边塞,里有门亭,设门亭长,掌守护里门,监视出入。
官名。北魏置。唐朝人修史时,因避讳改称“第三领人酋长”。授予依附北魏政权的北方少数民族首领,未被列为中央政权的正式官职,孝文帝太和十七年(493) 职员令及二十三年复次职令时,皆未载此职品阶。北魏末期
杂号将军名,汉置,掌征伐。《后汉书·马援传》:“隗嚣甚敬重之,以援为绥德将军,与决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