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上閤门签事
官名。金明昌六年(公元1195年)省东上閤门副使一人,置东上閤门签事,秩正六品,掌签判閤门事。
官名。金明昌六年(公元1195年)省东上閤门副使一人,置东上閤门签事,秩正六品,掌签判閤门事。
官署名。清末巡警部、民政部所属之机构。光绪三十一年 (1905) 设。时隶巡警部。专司坛庙跸路警卫、稽查内、外城巡警事及应查、交查事件。置总办、会办各一人,帮办二人,委员三十四人。三十二年,改隶民政部
见“宣抚司”。官署名。清代在西南少数民族地区设置,为军事机关,位在宣慰使司之下,掌军事。见《清史稿·职官四·土司各官·四川宣慰使司》。
满语官名。即清朝“总管内务府大臣”。
宋朝学校三舍之第三等。神宗熙宁元年(1068),太学外舍招生一百人,为太学非正式学生。四年,行三舍法,始为太学正式学生。五年,限招七百人,官给食钱。元丰二年(1079),增至二千人。哲宗元符二年(10
乡役名。清代保正的别称,见“保正(3)”。
官名。唐朝始置,为诸司使之一。宋初称内酒坊使,掌内酒坊之事。后复旧称,且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属东班诸司使。真宗咸平元年(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1078—1085)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
官署名。清朝兵部车驾清吏司所属之办事机构。额设经承二人。
安东、安西、安南、安北将军的合称。详见各条。官名合称,即安东将军、安西将军、安南将军、安北将军。东汉陶谦、曹休曾任安东将军;东汉末年段煨、三国魏钟会、邓艾曾任安西将军;东汉末年刘表、三国魏张鲁曾任安南
官署名。指隐蔽的官府机构,为刑徒免罪后服役的场所。《睡虎地秦墓竹简·法律答问》: “将司人而亡,能自捕及亲所知为捕无罪,已刑者处隐官。”或以为罪徒受宫刑后服役的场所。
官名。见“诸都部署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