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省特别区域地方审判厅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见“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
官署名。北洋政府置,见“东省特别区域高等审判厅”。
官名。《周礼》夏官之属。一说为周朝置。掌管弓箭矢镞的收藏与颁发,为缮人、槀人诸官之长。《周礼·夏官》: “下大夫二人,中士八人,府四人,史八人,胥八人,徒八十人”,“掌六弓四弩八矢之法,辨其名物,而掌
地方行政区划名。周朝为王畿六乡所属行政单位。《周礼·地官·序官》: “乡大夫,每乡卿一人;州长,每州中大夫一人。”春秋时齐国亦置为乡属行政单位。《管子·立政》: “分乡以为五州,州为之长。”秦汉为监察
即“同中书门下平章事”。
官名。负责守护皇宫。《礼记·祭统》:“宫宰宿夫人,夫人亦散齐七日,致齐三日。君致齐于外,夫人致齐于内。”注:“宫宰,守宫官也。”齐,通斋。宿,轻斋。
官署名。清朝后期在行盐省份所设之机构。派委大员经理,以督率销售食盐事。官署名。清朝后期,在有定额盐数的省设立督销局,掌管食盐的运输和销售。辛亥革命后,改设榷运使,职掌与前同。
官名。清朝工部督理街道衙门主官之一。掌本衙门之事。乾隆三十一年(1766)设,满、汉各一人,皆由工部拟定正陪,钦派充任,每年一更代。
封号。清朝藏传佛教之职任喇嘛。位在札萨克达喇嘛之下,设于京师等处。分理寺庙佛教事务。
明成祖永乐五年(1407)置北京苑马寺六监二十四苑,长春苑属清河监。苑设圉长一人,从九品,下分各群,设群长,掌牧养马匹,以备军需。永乐十八年并入太仆寺。参见“清河监”。
见“走马承受公事”。
官署名。明朝太子东宫六局之一。洪武二年(1379)始置,设局郎一人,丞一人,以宦官为之,掌兵仗车舆。洪武二十八年,改为典兵、典乘二局(原典翰局罢,故仍为六局),各置局郎一人,正五品,局丞二人,从五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