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作坊
宋军器监所属机构。作坊始置于唐。《唐大诏令集》卷七二《乾符二年南郊赦》:“诸处本置作坊,只合制造干戈兵甲及进献供需。”宋承唐制置作坊,开宝九年(公元976年)分为南、北两作坊,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改称东、西作坊。掌造兵器、戎具、旗帜、油衣、藤漆什器等物。监官以京朝官、诸司使、诸司副使、内侍充任。领木作、杖鼓作、藤席作等五十一作。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隶属军器监,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并入御前军器所。
宋军器监所属机构。作坊始置于唐。《唐大诏令集》卷七二《乾符二年南郊赦》:“诸处本置作坊,只合制造干戈兵甲及进献供需。”宋承唐制置作坊,开宝九年(公元976年)分为南、北两作坊,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改称东、西作坊。掌造兵器、戎具、旗帜、油衣、藤漆什器等物。监官以京朝官、诸司使、诸司副使、内侍充任。领木作、杖鼓作、藤席作等五十一作。熙宁六年(公元1073年)隶属军器监,建炎三年(公元1129年)并入御前军器所。
任官制度。明朝对忤旨或有过官吏的处置,仍保留官籍及原官冠带居家闲住。
官名。1、为“签书枢密院事”的简称。宋太平兴国四年以兵部员外郎石熙载为枢密直学士签书枢密院事,该官之名自此始。元丰新官制行,罢之。元祐初复置。见宋孙逢吉《职官分纪十二·签书院事》。2、为“签书判官
官名。西魏恭帝三年(556)置,北周沿置。地官府属官,佐大司徒卿、小司徒上大夫掌地官府事务。正三命。隋文帝开皇元年(581)罢。
官名,东汉置,俸比二千石,掌管地方军队,主治安,防捕盗贼。《后汉书·孝顺帝纪》:“二月,海贼曾旌等寇会稽,杀句章、鄞、鄮三县长,攻会稽东部都尉。”
官名。宋徽宗政和二年(1112)置,为礼制局属官,掌讨论宫室、车服、器用、冠婚、丧祭制度沿革。宣和二年(1120)罢。
官名。清末置,为军咨处的长官,军咨处改府以后,为军咨府总务厅的主官。参见“军咨处”及“军咨府”。
官署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舰政司”。
官名,汉置,为家马令之佐官,掌治安,防盗贼。参看“家马令”条。
官名。南宋国史院属官,以内侍省官充任,掌国史院杂务。
官名。北魏置。北齐沿置为门下省尚药局长官,置二员,五品,总知御药事,以精通医术之人充任。隋朝沿置,二员,正五品; 炀帝大业三年(607) 改名尚药奉御,隶殿内省。北宋徽宗崇宁二年(1104)殿中省置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