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准使
官名,东汉灵帝改平准为中准,以宦官任中准使,掌平物价,贱时买进,贵时卖出。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平准署》。
官名,东汉灵帝改平准为中准,以宦官任中准使,掌平物价,贱时买进,贵时卖出。见《文献通考·职官十·平准署》。
北洋政府铨选制度中的一项规定。凡派驻国外的外交官、领事官,任满或因其他原因召回时,对其职务尚未作出具体安排之前,称为“待命”。依照民国十五年(公元1926年)七月十六日公布的《外交官领事官待命章程》规
贡举科目名。北宋哲宗元祐元年(1086),司马光以王安石贬低《春秋》,特建言设此科。绍圣四年(1097)罢。后废置不常。钦宗靖康元年(1126)再置,次年又废。科举常科科目之一。宋元祐年(公元1086
官名。太平天国设置,属燕王府,员额一人,官阶为职同监军。参见“典袍”。
官名。东汉末、三国魏置。为公府僚属,参议军政。官名,东汉末年曹操置,为丞相府属官,掌参议军事。《三国志·魏书·高堂隆传》:“建安十八年,太祖召为丞相军议掾。”
廷尉属官廷尉正、廷尉监、廷尉平(评)的合称。协助廷尉治刑狱。狱牒或以三官通署。
官名。宋朝初年,皇帝选三班使臣以下或内侍武干亲信者为卫士,以防不虞,赐佩带橐鞬及御剑,称御带。真宗咸平元年(998),改称带御器械,选诸司使副充任。掌轮番宿直,或出领外任。仁宗景祐二年(1035),令
官署名。简称湖广司。① 明清户部诸司之一。掌理湖广(湖南、湖北)钱粮收支数目。明洪武二十九年(1396)改湖广部置,设郎中、员外郎、主事等官。分置民科、度支科、仓科、金科等四科治事。兼掌国子监,教坊司
见“都大提举榷茶司”。
官名。金朝太后两宫医官,掌承奉医药,为医令下属,秩正九品。
官名。清朝内务府掌仪司之职官。额设八人,佐郎中掌司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