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官名。宋朝尚书内省置,原名管干仙诏公事,南宋改称。
官名。《周礼》地官之属有鼓人中士六人,掌鼓,用于祭祀、军旅、田役等。北周春官府乐部中大夫所属有司鼓中士,正二命;司鼓下士,正一命。职掌同《周礼》中的司鼓。
即五等爵:公、侯、伯、子、男。《尚书·武成》:“列爵惟五,分土为三。”注:“爵五等:公侯伯子男。”
市长的佐助机关。国民党政府设置,见“市政府”。
官名。西晋置。驻益州,协助护西夷校尉管理当地少数民族事务。
官名。南朝宋置。门下省低级官员。
官名。北魏置。为禁卫武官,位在直阁之下。见《魏书·肃宗记》。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所置四方使者署属官,每署一员,掌其方小大次序。
官署名。元朝置。世祖至元二十四年(1287)由金银局改置,秩正六品,隶诸路金玉人匠总管府。后升从五品。置提举、同提举、副提举各一员。参见“金银局”。
官署名。明永乐五年(1407)置为上林苑监属署之一。置典署一人,正七品,署丞一人,正八品,录事一人,正九品。掌苑地内种植果树花木之事。洪熙(1425)中并入嘉蔬署,宣德十年(1435)复置。嘉靖(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