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青巾
三国吴地方兵之一。是募集丹阳地区的百姓所组成的军队。
三国吴地方兵之一。是募集丹阳地区的百姓所组成的军队。
官名。南朝梁曾置此职,《梁书·文学·袁峻传》记天监初袁峻曾任鄱阳王郢州府都曹参军。职掌不详。以曹名推测,可能是掌府中总务之类。
礼部之别称。
官名。1、总兵的别称。清人称总兵为总戎。参看“总兵”条。2、主管军事的长官。《周书·王褒传》:“王褒本以文雅见知,一旦委以总戎,深自勉励,尽忠勤之节。”唐杜甫《诸将》之四:“殊锡曾为大司马,总戎皆
清代内阁直属机构。例开的有实录馆,每届修书时开馆,书成即闭馆;特开的有明史馆、会典馆、三礼馆、三通(《通典》、《通志》、《文献通考》)馆、一统志馆、八旗满洲氏族通谱馆,是专为修书而开的,书成后即撤销。
官名。又称乙室大王、乙室王。辽乙室王府长官,掌乙室部部族军马之政。任职者多为皇族、国舅等族之人。官名,辽置,也称“乙室王”或“乙室大王”,见“乙室王”条。
清礼部内部机构。掌储藏各省解部的试卷及暂储各处缴回的旧印、封王金册、赏赐寿民寿妇缎匹银两等物。本库由尚书酌派司员管理,无固定员额。
县纲纪吏名。秦置,印汉代的县功曹之职。见“县功曹”。
官场用语。贬谪官员,朝廷授以低阶,称责授某官。不受法定该降若干级官阶的限制。责授散官者,许任意居住一地,但不得擅离。官员降罚方式之一。宋制,官员被贬谪,授以低阶,准许任意居住一地,但不得擅离,称为责授
宋朝特别法之一。全称“诸仓乞取法”。宋初,吏人无俸禄,无以养廉。神宗熙宁三年(1070),因京师军粮仓吏人克扣军粮,遂给仓吏俸禄,定约束十条,严惩请托、勒索,称为仓法。其后,朝廷各司及州郡吏人皆依此法
官名。即大理少卿,唐武则天光宅元年(684)改,中宗神龙元年(705)复名大理少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