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作业>历史百科>古代官职>主事

主事

官名。汉朝光禄勋所属有南北庐主事、三署主事,于诸郎中察茂才高第者为之,秩四百石。三国魏沿置,属中书,官七品。晋朝门下、中书亦置,官八品。南朝宋、齐、梁、陈及北朝魏、齐并置,称主事令史。北齐尚书诸曹、隋初诸省亦置。隋炀帝改制,规定每十令史置一主事。杂用才术之士。唐、五代以流外官入流者充任,为中央部分官府掌管署覆文书案牍之下级官员。然亦常得擅权。一般为九品上阶,开元二十四年 (736) 稍增其秩。宋朝尚书省二十四司皆置,为高级吏职。金、元设于六部,为首领官,掌管案牍和管辖吏员等。金各部设四至五名,秩从七品,多以进士任职,非特旨不得用吏员。元朝员数不等,秩七品,多由吏员升任。明朝初年亦为六部首领官,洪武二十九年 (1396) 始改为司官,为司官中最低一级,秩正六品。清朝中央各部、院及其他机构皆置,或称司官,掌章奏文移及缮写诸事。清初设六部时称额哲库,顺治元年 (1644) 更定六部官制,改置主事。吏、户、礼、兵、刑、工六部、理藩院、太仆寺、内务府、宗人府、銮仪卫、侍卫处、盛京五部等机构及盛京、吉林、黑龙江各驻防将军衙门均置,名额不等,历由满洲、蒙古、汉军及宗室人员充任。初制四品,顺治十六年改六品,康熙六年(1667)升五品,九年定为正六品。各部院等衙署又有堂主事(在堂上办事者)及委署主事(尚未实授者)之称。清时新进士分部或庶吉士散馆分部用者先补主事,以次迁升为员外郎、郎中。光绪年间先后成立、改设之外务部、民政部、度支部、学部、陆军部、法部、工农商部、邮传部等均设此职,沿至清亡。


官名,汉始置,光禄勋属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主事,从诸郎中察茂材才高第者担任,秩四百石。三国魏置,属中书省,七品。晋朝中书、门下皆置,八品。南北朝时有令史,是官署中的事务人员,其首领称主事令史,也不算官。隋炀帝三年,改主事令史为主事,省去令史二字。根据事务的多少置令史,每十令史置一主事。唐沿隋制,六部各司皆置主事数人,掌司中事务,仍不在九品官之数。到金代才为正式官员,各部皆置,二至五人不等,从七品,下有令史若干人;掌公文信件及杂务等,也分掌郎中、员外郎所掌之事。明、清六部各司皆置,正六品,不仅为正式司员,而且握有实权。其他官署,如内务府也置主事。民国初期,国务院秘书厅、各部、及驻外使馆也有主事,为委任职。见《通典·职官四·历代都事主事令史》、《新唐书·百官一·尚书省》、《金史·百官一·六部》、《明史·职官一·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清史稿·职官一、职官五》。

猜你喜欢

  • 缇骑营士

    即缇骑,详“缇骑”条。《后汉书·孝桓帝纪》:“占卖关内侯、虎贲、羽林、缇骑营士、五大夫钱各有差。”

  • 宣和殿大学士

    官员。北宋徽宗政和七年(1117)置,属侍从贴职,品秩同资政殿大学士。宣和元年(1119),改保和殿大学士。官名。宋政和五年(公元1115年)置宣和殿学士,以两制充任,掌出入侍从,备顾问。七年(公元1

  • 宣奉郎

    官名。北宋太宗太平兴国元年(976),改宣议郎置,为从七品下文散官。神宗元丰三年(1080)废。官名。宋代文散官从七品授宣奉郎。见《宋史·职官九·文散官》。

  • 南曹郎

    官名。唐朝尚书省吏部兵部南曹官,高宗总章二年(669)置,各一、二员不定,多由员外郎权判,掌核选人解状、簿书、资历、考课。

  • 必帖黑

    即“笔帖式”。

  • 仪鸾局收支都监

    官名。金置,属仪鸾局。员额二人,一人掌给受铺陈诸物;一人掌万宁宫收支库。

  • 总务主任

    高等学校职名。国民党政府时期规定,独立学院或专科学校设总务主任一人,由教授或教员兼任,秉承院长或校长旨令,主持总务事宜。

  • 督军校尉

    官名。东汉献帝时孙坚、曹操皆置。统兵出征。《三国志·夏侯渊传》: “及与袁绍战于官渡,行督军校尉。绍破,使督兖、豫、徐州军粮。”官名,汉置,掌监督军事。也领兵征伐。《后汉书·孝献帝纪》:“庚辰,董卓杀

  • 大公平

    官名。三国吴时期评定士族内部品第的官员。《三国志·潘濬传》裴松之注引《襄阳记》: “襄阳习温为荆州大公平。大公平,今之州都。”官名,三国时吴置,掌州郡选举人才,铨定九品。《三国志·吴书·潘濬传》:“濬

  • 征西将军

    官名。①东汉和帝永元(后89—105)中,刘尚曾任之。当时地位不很高,与偏、裨、杂号将军同。东汉献帝建安(196—220)间曹操执政时,列为四征将军之一,地位提高,秩二千石。三国魏文帝黄初(2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