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场用语。又称奏削。即宋朝州以上官府和中级以上官员每年荐举选人改京朝官或任某种差遣的定额。参见“削”。
官名。唐置,见“控鹤府”。
官名。南京临时政府设置,见“兵站总监”。
官名,汉置,为郡之属吏,掌佐御者驾驶车马,俗称副长鞭、二掌鞭。《后汉书·循吏列传·卫飒》:“南阳茨充代飒为桂阳(令)……劝令养蚕织屦,民得利益焉。”注:“《东观记》曰:元和中,荆州刺史上言:臣行部入长
清朝巡抚之别称。巡抚的别称。清朝各省巡抚多带兵部侍郎和都察院副都御史衔,故称巡抚为“部院”。
官名。见“内史上大夫、中大夫”。
爵名。上大夫别称。战国魏置。《吕氏春秋·慎小》: “吴起治西河,欲谕其信于民,夜日署表于南门之外。令于邑中曰: “明日有人能偾南门之外表者,仕长大夫。”高诱注: “长大夫,上大夫也。”参见“上大夫”。
官名。清朝职官之一种,即尚未实授之参领。亦有额定人数。
官名。清朝刑部所属江苏清吏司长官。简称江苏司郎中。雍正十二年 (1734)设。满、汉各一人,正五品。掌司事。光绪三十二年(1906),刑部改为法部,遂裁。
外交部直辖机构。国民党政府设置,依照民国十九年(公元1930年)二月三日公布的《国际联合会中国全权代表办事处组织条例》规定,全权代表三人,由外交部呈请国民政府就富有外交经验资望人员或现任驻外大使、公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