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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案

吏名。元朝官署中起草案牍的人员,为吏员的助手,也是吏员来源之一。


见习吏名。元置,掌管起草案牍,是吏员的助手,经一定年限可升为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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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北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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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名分

    名位和职分。《庄子·天下》: “《春秋》以道名分。”《吕氏春秋·审分》: “故人主不可以不审名分也。”高诱注: “名,虚实爵位之名也; 分,杀生与夺之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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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吏名。《隋书·百官志中》记北齐清都郡所属在督邮之外有中部掾,似为佐助督邮巡察郡境中部诸县之掾。

  • 换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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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伯王即霸王。《汉书·项籍传赞》:“然羽非有尺寸,乘势拔起陇亩之中,三年,遂将五诸侯兵灭秦,分裂天下而威海内,封立王侯,政由羽出,号为伯王。”注:“伯读曰霸。”

  • 贴写中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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