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稿
官名。清朝中央各部院负责办理文牍之官员。自各部所属司官中选派熟谙部务者充任。
清代各部负责办理公文信件的官员称主稿。由熟悉部务的官员担任。
官名。清朝中央各部院负责办理文牍之官员。自各部所属司官中选派熟谙部务者充任。
清代各部负责办理公文信件的官员称主稿。由熟悉部务的官员担任。
官名。即“祠祭清吏司郎中”。
官名。北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1101)置,为侍从贴职。后定为从三品。南宋因之。官名,宋徽宗建中靖国元年(元年1101年)置,为帖职,序位在宝文阁直学士下,从三品,供侍从备顾问。见《宋史·职官二》,参看
官名。同“鸠氏”,见“鸠氏”条。
清代户部内部机构。掌管名省解缴户部饭食银两的收支。各省每年都有额定数量的饭食银解送户部,为户部官员养廉及饭食之用,并以其中一部分帮贴内阁、军机处、起居注馆、兵部、刑部等机构作饭食费用。设司员满、汉各二
官名。明初置御马司,其长官为司正,掌御马,正五品;其佐官为副司正,从五品。见《明史·职官三》。
刑部尚书之别称。
官署名。元仁宗延祐五年(1318)由上都应办所改立,掌诸王驸马使客饮食,隶上都留守司。置大使、副使各一员。
唐古特官。清设于前藏,属唐古特文官。员额二人,其职掌为管理柴薪。民国时期沿置。
参见“北京都转运司”。
“金紫光禄大夫”的省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