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名。北宋置,属西班诸司使,多不领本职,仅为武臣迁转之阶。真宗咸平元年 (998),定为同六品。神宗元丰 (1078—1085) 改制,改正七品。徽宗政和二年 (1112) 重定武臣官名,改武翼大夫。
官名。北洋政府设置,民国九年(公元1920年)九月九日公布《库、乌、科唐镇抚使公署编制章程》,改库伦办事大员为库、乌、科唐镇抚使,员额一人,驻扎库伦,直属大总统。其职权是:管理库伦、乌里雅苏台、科布多
官署名。治北宋都城开封之事。长官牧、尹以亲王充任,但不常置,而设权知府事一人,以待制以上充任,为实际长官。受理京城狱讼,小案可专决,大案则上奏。凡户口、赋役、道释占籍京邑者,会其帐籍,颁其禁令。其属有
宋朝县令、司录参军、录事参军合称。宋初选人第五阶至第六阶本官阶的通称。崇宁二年(公元1103年)分别改称通仕郎与登仕郎。
① 尚书令的尊称。《宋书·孔琳之传》: 尚书令省事倪宗云: “中丞何得行凶,敢录令公人。” ②中书令的尊称。《魏书·高允传》: 允为中书令,“高宗重允,常不名之,恒呼为‘令公’。”隋唐以来,遂为习称。
满语官名。汉译有二: ① 议政大臣。②参赞大臣。
官署名。清初刑部所属机构。康熙三十八年(1699)设,掌督捕八旗及驻防逃人事。雍正十二年(1734),与督捕前司并为督捕清吏司。详“督捕清吏司”。
官署名。辽朝北面官,属著帐郎君院,掌御帐床帏等事。
官署名。洪武八年(1375)置,隶户部,以收易昏烂之钞。设大使一人,副使二人,典史一人,都监二人,进行管理。仁宗即位罢。
明清两朝都察院、刑部、大理寺之合称。凡遇斩、绞等重大罪案皆由其会勘,先经刑部审明,送都察院参核,再送大理寺平允,其后会稿具题,呈请皇帝批准。官署名。明清两代以全国最高的司法机关刑部、都察院、大理寺为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