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托
官名。南诏官,主马,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之。
官名。南诏官,主马,以清平官、酋望、大军将兼之。
官名。北宋置,蔡河拨发一人,以朝臣或三班使臣充任; 江南、两浙、荆湖拨发,以三班使臣充任。掌拨发纲运。
官名。清朝内务府庆丰司之职官。额设六人。佐郎中理司事。
见“十雄将军”。
参见“太子骑官备身五职”。
官署名。北齐置,设令、丞。掌劝课农桑,隶司农寺。又辖山阳、平头、督亢三部丞。隋初沿置,设令二员(正八品),炀帝大业三年 (607) 罢。
官署名。元朝置,掌也里可温教(基督教)事务。管理本教教务和十字寺(教堂)。世祖至元二十六年(1289)置,秩从二品。仁宗延祐二年(1315),改为崇福院,升正二品;同年革所属各地也里可温教司七十二所,
指唐代张东之、敬晖、崔玄暐、袁恕己、桓彦范五郡王。他们五人,发动政变,推翻武后,重立中宗为帝,复国号曰唐,因功封为郡王,号称五王。
官名。北魏置,尚书省北部尚书属官,主管北部曹文书往来,多用文学之士。外放可出任郡守,偶有任州刺史者。孝文帝太和 (477—499)改制废。
官名。春秋置。掌理狱讼。汉朝及后代沿置,为地方官府职掌刑狱的属吏。官名,春秋时即有此官,秦汉皆沿置,掌管监狱及罪犯。《史记·绛侯周勃世家》:“勃以千金与狱吏,狱吏乃书牍背示之……绛侯既出,曰:吾尝将百
官名。隋炀帝大业三年(607)改膳部侍郎置,唐高祖武德三年(620)改膳部郎中置。渤海国左六司膳部属官亦置,位员外上。官名。隋初膳部司的主官为膳部侍郎,炀帝改诸曹侍郎为郎,称膳部郎。唐武德初沿置,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