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书手
宋朝职役名。初为乡役,隶里正、户长,后升为县役。掌催收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仁宗时,令以第三、第四等户充当。神宗熙宁三年 (1070) 行免役法,改为雇役。
宋朝职役名。初为乡役,隶里正、户长,后升为县役。掌催收赋税,参与推排户等、编造五等丁产簿。仁宗时,令以第三、第四等户充当。神宗熙宁三年 (1070) 行免役法,改为雇役。
官署名。元延祐六年(公元1319年)改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置,次年复改为府。见“管领诸路怯怜口民匠都总管府”。
官名,汉置,职如县尉,大道二人,小道一人,掌道兵,主治安、禁盗贼。凡县主蛮夷曰道,万户以上置令,不满万户置长、皆有丞、尉。见《后汉书·百官志五》。
西汉博士选迁制度。自成帝始,博士选三科,即高第为尚书,次为刺史,其不通政事,以久次补诸侯太傅。汉代从已仕官吏中再选取官吏的考试。《汉书·孔光传》载:“成帝初即位,……是时,博士选三科:高为尚书,次为刺
官制用语。宋朝翰林学士、知制诰、杂学士及馆阁等带职官员,因过犯被削夺职名,称落职。宋制,加馆职或贴职的官员,被撤销所加职名,称为落职。
官署名,东汉置,掌捕盗贼。清朝梁章钜《称谓录·兵部·中都曹》:“《叩钵斋官职考》:东汉尚书五曹外增设一官,名中都曹,主盗贼,或云督捕侍郎之职。”
官名。① 即“太子家丞”。② 即“公主家丞”。③王国、侯国属官。西汉列侯食邑千户以上置; 三国魏王国、侯国皆置,西晋侯国亦置; 南朝梁引侯食邑千战以上置。与庶子共掌国内事。④太妃属官。三国魏王太妃置,
王号名,三国魏置,文帝封鲜卑大人轲比能为附义王。《三国志·魏书·鲜卑传》:“延康初,比能遣使献马,文帝亦立比能为附义王。”
官名。魏晋南北朝与“驾部郎”互称,为尚书省驾部曹长官。唐朝置为兵部驾部司长官,历代因之。掌车乘、厩牧、驿传之政令,从五品上。势门子弟多不乐为之。高宗、玄宗时曾随本司改名司舆大夫、司驾郎中,寻各复旧。中
官名。明朝盐课提举司之副长官。佐提举掌司事。每司所设无定员,从七品。
宋朝的爵位分十二等:王、嗣王、郡王、国公、郡、开国公、开国郡公、开国县公、开国侯、开国伯、开国子、开国男。皇子、兄弟封国,称亲王。亲王之子承嫡者为嗣王。宗室近亲承袭和特旨者封郡王。遇恩及宗室祖宗后承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