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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佐

官名。主办文书的佐吏。汉朝州、郡、县皆分曹治事,诸曹下各有书佐。州部书佐位次从事,郡、县书佐则次掾、史,职主起草和缮写文书。由州郡县长官自行辟除。三国蜀、晋朝州郡沿置。魏晋南北朝亦为“功曹书佐”、“西曹书佐”、“门下书佐”、“记室书佐”等省称。隋初,诸州及王府诸曹置参军及行参军等。炀帝大业三年(607)更名行书佐,唐朝复旧。


官名,两汉州郡及各曹置书佐,掌起草和缮写文书。其后,晋朝改功曹书佐为西曹书佐。北魏、北齐和隋州置书佐一人,郡县不置;隋炀帝大业年间,改王府诸司参军为书佐,行参军称行书佐。唐以后不置。见《通典·职官十四·总论州佐》、《后汉书·百官五·州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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